标题:
关于2005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4-12-16 10:15
标题:
关于2005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6%" border=0>
<TR>
<TD class=title vAlign=center align=middle height=60></TD></TR>
<TR>
<TD vAlign=center align=middle bgColor=#cedbe5 height=30>www.jsgs.gov.cn 2004年12月07日 11:25:15 编辑:金冈 来源: 江苏国税网</TD></TR>
<TR>
<TD>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8%" align=center>
<TR>
<TD vAlign=top align=left>
<
>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国税局、江苏省地税局(苏人通[2004]245号)文件要求,现将2005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一、 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b>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8日和19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考区设置除省直属考区在南京市单独设置考点外,各省辖市均分别在市区所在地设立考点。
<b> 二、 报考条件
</b>
(一)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FONT color=#0000cc><a href="http://www.js-n-tax.gov.cn/Page/NewsDetail.aspx?NewsID=48540"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cc>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FONT></A></FONT>》、人发 [1999]4号《<FONT color=#0000dd><a href="http://www.js-n-tax.gov.cn/Page/NewsDetail.aspx?NewsID=48541"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dd>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FONT></A></FONT>》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办发 [1999]104号《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精神,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以下要求掌握:
1、凡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土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 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a href="http://www.js-n-tax.gov.cn/Page/NewsDetail.aspx?NewsID=50523"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dd>国人厅发[2004]107号</FONT></A>)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b>三、 报名时间</b>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前。
<b>四、 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有以下材料:</b>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或者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叵底免冠照片2张。
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工作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P><FONT face=宋体>
</FONT></TD></TR></TABLE></TD></TR></TABLE>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bbs.xqtax.com.cn/)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