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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开具和使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0-9-3 10:30     标题: 如何开具和使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问:因业务需要,最近我打算去外地经营。请问,我要怎样开据和使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北京市国税局12366答:纳税人需要携带外出生产经营书面申请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后,交税务登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办税服务厅对纳税人报送的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在上述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该证明回办税服务厅办理缴销手续。

 (李伟力)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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