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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创作雕塑行为应该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0-4-9 15:52     标题: 创作雕塑行为应该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问:为他人创作雕塑并安装,应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为他人创作雕塑并负责安装属于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应缴纳营业税。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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