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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拳出击治发票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0-1-15 12:40     标题: 重拳出击治发票

重拳出击治发票
——湖北省2009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综述


 ■陈汉桥 张季超 王燕敏

 2009年,湖北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124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9号)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虚开发票,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等环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

 2009年,湖北省共查处制售假发票案件125起、非法出售发票案件370起、非法代开或虚开发票案件282起、非法取得发票案件5892起,共计6669起。

 全省共查获各类非法发票1084667份。其中,交通运输业发票182270份、建筑安装业发票10454份、餐饮服务业发票223618份、商业零售业发票2097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56889份、其他发票590461份。

 湖北省税务机关累计查处发票案件5954起,在全国名列前茅。公安机关查处101起,税务、公安机关联合查处611起,其他部门查处3起。公安机关立案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6人,移送起诉23起。检察机关起诉23起,涉案人员共24人。审判机关审判案件19起,判处管制、拘役89人,判处有期徒刑20人。

 全省打掉发票违法犯罪团伙30个,捣毁制假窝点19个,收缴作案设备15台(套),缴获制假印章600枚,收缴涉案发票1084667份。

 湖北省税务机关共查处违法发票受票户5954户,查补税款3944.51万元,处以罚款1556.6万元,加收滞纳金285.4万元。

 湖北省公安和通信管理部门治理发票违法短信4003161条,位居全国第三。关停、整顿登载发票违法信息网站122个,处置网站登载的发票违法信息35847条。

 全省在各级新闻媒体曝光发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71起,其中中央新闻媒体曝光案件2起、省级新闻媒体曝光案件13起。

 一年来,湖北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高压态势,使发票违法犯罪泛滥的势头得到遏制,涉税违法信息得到有效阻截,倒卖发票的重点区域得到深入整治,利用假发票实施偷税、骗税、洗钱、商业贿赂等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查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初步得到缓解,公民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全省开展重点行业发票检查、进行重点场所整治、查处违法受票企业、严打“买方市场”等多项工作经验,被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受到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

 一年来,湖北省在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中主要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有效堵塞了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渠道。全省以公安、通信管理部门为主体,税务、法制和综治办等部门配合,建立了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工作机制。税务部门指定专人搜集涉票信息,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过滤,有效阻截违法信息。全省公安机关共删除网上涉税违法信息35847条,关闭不法网站122家,警告违规网站17家,关闭涉税违法信息栏目7个。湖北省通信管理局运用技术手段,阻截涉票信息400.31万条,利用手机短信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现象明显减少。

 集中整治了非法贩卖发票和违法散布发票信息的重点场所。针对在重点场所非法贩卖发票和违法散布发票信息猖獗的严峻形势,全省公安、国税、地税等部门于2009年春节前、3月和9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展开了3次重点场所发票违法犯罪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公安、税务等部门共出动人员9577人(次),组成1079个执法小组,对全省大、中城市的车站、码头、商贸网点、广场、主要交通路口等3915个重点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现场受理举报案件74起,抓获售假发票、违法散布发票信息人员106人,刑事拘留8人,治安拘留4人,收缴代开发票信息名片125298张,收缴假发票313441份,追缴赃款、处以罚款24万余元。

 依法查处了违法使用发票行为。为严打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严厉查处利用假发票实施偷税、骗税、洗钱、商业贿赂、虚假财务核算等犯罪行为,湖北省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开展了违法使用发票的专项检查。国税部门、地税部门以餐饮服务、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商业零售行业为重点,集中对纳税人购买、使用假发票和取得非法代开发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地税部门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行业13867户纳税人领用发票情况进行了检查,收缴假发票和“回笼票”27334份,查补税款1167.6万元,处以罚款777.47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4起。公安部门刑事拘留4人,治安拘留8人。检查餐饮服务行业用票户8573户,发现违法使用发票1140户,未按规定领购发票486户,收缴假发票9252份、“回笼票”3504份;查补税款122.6万元,处以罚款85.47万元,加收滞纳金4.01万元。国税部门对7家大型超市的109家供应商进行了检查,对存在涉税问题的11家供应商进行了处理,查补税款及罚款476万元。湖北省审计厅将查处假发票作为全年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湖北省财政厅将全省财政票据印制企业作为检查重点,查获了一起利用20余份假医疗票据骗取报销金额10万余元的案件。

 迅速侦破了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湖北省公安经侦、治安、技侦、网监部门相互配合,多措并举,共查处发票违法案件1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6人。其中,立案侦查发票犯罪案件95起,移送起诉23起,缴获发票23万余份。与此同时,全省公安、税务部门联合对重点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处逃避缴纳国家税款犯罪案件10起,抓获涉案人员10人,涉案金额336万元;移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案件3起,涉案人员3人,涉案金额113万元。

 全面完善了发票管理监督机制。为加强发票监督管理,湖北省税务机关采取多种手段完善发票管理机制。一是湖北省地税机关以税费征管核心软件上线为契机,建立了网络发票、税控发票和定额发票“三位一体”的发票管理系统,起到了源头控假、以票控税的作用。二是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强化了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对发票定点印制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发票印制安全。三是全省各级税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发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民积极举报发票违法行为,构建民间打假网络。湖北省地税局提高举报奖金数额,扩大有奖发票中奖面,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消费者参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

 大力营造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声势。全省构建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各类新闻媒体齐动的立体宣传网络。一是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湖北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及真伪发票的识别方法,公布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件。武汉、宜昌、鄂州、黄石、襄樊等市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危害性,宣传真假发票的辨识方法。襄樊市、孝感市采取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宣传发票知识,提醒公民在消费、购买商品时索取发票。全省通过新闻媒体共曝光发票违法犯罪案件71起,教育了广大公民,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二是在重点场所公告公示。湖北省公安部门结合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设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宣传展板301块,发放宣传单16356份,播放公益广告4855条。三是在报纸上开展有奖征文活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湖北日报》开展了“我为发票管理献一计”、“我与发票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选择优秀稿件在《湖北日报》进行刊载,充分调动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社会力量。同时,广集民智,提高了税务部门发票管理的水平。

 三

 为了确保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成效,湖北省采取了强有力的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制订了实施方案,下发了专门文件。省政府组建了由15个省直职能部门组成的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税局。各市(州)、县(市)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并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全省公安、税务等部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为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中,各有关部门在明确指导思想的同时,将打击的行为重点确定为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寄等形式兜售假发票,变造发票,使用“回笼票”上;将打击的行业重点确定为餐饮服务、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和商业零售;将打击的地区和部位重点确定在大中城市的车站、码头、商贸网点、广场、交通路口等场所;将工作目标确定为捣毁一批非法印制假发票的窝点,摧毁一批发票犯罪团伙,查处一批发票大案要案,整治一批假发票集散地,曝光一批发票典型案例。由于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打击活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发挥职能,密切配合。各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公安部门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各自建立工作联络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警税工作联系。对税务部门查处的案件,公安部门积极支持,给予警力保证。对公安部门负责的案件,税务部门在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配合。二是税务部门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全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案件公告等形式,营造打击制售假发票的巨大声势。三是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配合,加强与财政、审计、通信等部门的联系,鼓励举报制售假发票的不法分子。部门之间建立的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的机制,显示出强大的工作合力。

 ———强化考核,严格督导。为促进各部门、各地方工作平衡发展,湖北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加强了对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地的工作督导。2009年4月,省协调小组办公室从省地税局、公安厅、国税局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检查组,分别对武汉、黄冈、黄石、孝感、宜昌、襄樊、荆州、荆门等8个市开展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先后3次召开联络员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通过督导检查,推动了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标本兼治,注重实效。一是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在对外展开打击的同时,对内加强管理,对发票指定印刷厂专用品供应、申请领购作了严格规定,修订完善了普通发票管理制度,规范发票印制、发售、开具、缴销、查询、检查等各个环节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假发票的泛滥。二是提高发票管理科技含量。全省地税机关利用税费征管核心软件平台,建立了网络发票、税控发票和定额发票“三位一体”的发票管理系统,实现了发票管理数据共享和全面监控。三是建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共同治理机制。在发票专项整治中,发动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做到群防群治,公布举报电话,提高举报奖励数额,调动广大公民参与发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发票专项整治的效果。

  
中国税务报   2010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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