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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购买研发用原材料可抵扣进项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9-12-25 10:00     标题: 购买研发用原材料可抵扣进项税吗?

周建华 松土


 问:公司采购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以及为实验室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等,将其用于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活动上。请问,这部分支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浙江省国税局12366答:目前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有: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上述四项所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产品或技术研发中领用的原材料,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 (周建华 松土)



中国税务报   20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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