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回收印刷油墨中酒精可否享资源利用优惠?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9-11-18 13:45     标题: 回收印刷油墨中酒精可否享资源利用优惠?

  问:我企业以生产烟用接装纸,生产所用的印刷油墨中含有大量酒精。企业已利用废气回收专用设备,将生产已用酒精回收,再销售,这部份产生的收入及利润是否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答:1、根据《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等相关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该目录中包括利用造纸工业废液生产的酒精产品。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第二条规定,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按《目录》规定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不包括仅对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进行认定的企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可按本通知规定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五条规定,企业从事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的收入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贵公司须按上述规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同时单独核算酒精产品收入,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09-11-18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bbs.xqtax.com.cn/)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