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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职工的旅游费应做哪个科目 [打印本页]

作者: goodz    时间: 2009-11-6 13:06     标题: 职工的旅游费应做哪个科目

请问:
1.职工旅游费 、文艺晚会票纳入管理费的哪个二级科目
2.镜片生产企业购买眼镜给客户 可作为管理费用中的业务宣传费吗  可税前列支吗
作者: ywb    时间: 2009-11-13 16:54

引用:
原帖由 goodz 于 2009-11-6 13:06 发表
请问:
1.职工旅游费 、文艺晚会票纳入管理费的哪个二级科目
2.镜片生产企业购买眼镜给客户 可作为管理费用中的业务宣传费吗  可税前列支吗

您好!
1、职工旅游费 、文艺晚会票最好应在企业的工会经费中列支,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以上两项支出,是不属于福利费的开支范围的。如贵公司已有工会经费专户,可直接从中列支,如未建立专户的,可掌握在工资总额的2%标准中扣除,科目当然还是在管理费用中的福利费子目中了,另外对旅游费还应计入职工的工资总额计算扣除个人所得税;
2、镜片生产企业购买眼镜给客户,应属于赠送礼品性质,应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因为贵企业购买的眼镜不是自己企业的产品。
以上回复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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