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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购入用于绿化的树木能否抵扣进项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9-9-3 10:14     标题: 公司购入用于绿化的树木能否抵扣进项税?



  问:我公司为美化工业园区、净化空气,购入了大量用于绿化的苗木,并取得了绿化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想要将这些苗木以不含税价计入固定资产,将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请问这样做是否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如不符合,正确地应该如何处理?

  答:外购苗木用于绿化计入固定资产核算,属于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动产中的其他土地附着物),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则该公司购进用于绿化的苗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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