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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外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可否在税前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9-9-2 09:48     标题: 国外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可否在税前扣除?


国外母公司给中国境内子公司定期提供行业状况、发展动态等商业信息,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可否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规定,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子公司应按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31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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