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购二手军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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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9-6-11 16:18
标题:
购二手军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最近,有纳税人向税务师事务所询问,从当地驻军购置的二手越野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很快作出了答复。
税务中介的专家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条例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但没有限定是新车或者是旧车。因此,纳税人虽然购置的是二手越野车,仍然属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条例》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施行的是免税政策,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而未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仍然需要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该专家说,纳税人要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由于车辆购置税实行的是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因此,纳税人若购买的军车是已经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的军车,就不需要再缴纳车辆购置税了。
如果纳税人购买的二手军车,是当初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那么该军车当初已经被免征了车辆购置税。如转让,则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或者变更手续前,对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军队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按照10%的税率计算缴纳车辆购置税。
税务中介专家特别提醒,纳税人必须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否则将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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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8 彭保红,金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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