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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办幼儿园提供育养服务时,是否缴税?税率为多少?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9-6-5 10:08     标题: 民办幼儿园提供育养服务时,是否缴税?税率为多少?

  答:从事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享受免税的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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