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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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arlett
时间:
2009-4-20 13:16
标题:
汇算清缴
固定资产的可否按原来的折旧年限不变,还是一定要按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
作者:
ywb
时间:
2009-4-21 11:52
引用:
原帖由
scarlett
于 2009-4-20 13:16 发表
固定资产的可否按原来的折旧年限不变,还是一定要按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
您好!
请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执行:
一、关于已购置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处理问题
新税法实施前
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
新税法实施后
,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可以
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
也可以
继续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自己可选择一种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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