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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是促进节能减排的重大举措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8-12-12 15:12     标题: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是促进节能减排的重大举措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2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12月5日,酝酿10多年的成品油税费改革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是在国际金融形势动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突出、节能减排工作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推出的,其目的之一是试图通过税收手段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将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改革后就是要形成“多用油多负担,少用油少负担”的机制,符合当前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同时有助于节能减排,推动汽车工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有利于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科学进步发展。
  有利于节约稀缺的石油资源。我国是人口大国、资源贫国,任何时候,坚持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都应该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能源紧缺这一问题日益突出。从1993年始,我国已由石油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目前,国内石油需求的一半以上需要进口,并且进口比重逐年递增,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我国原油价格已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直接接轨,随着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波动,如果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能及时理顺,不利于资源进口,也对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产生严重影响。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利于保持石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生逢其时",对缓解石油紧缺压力带来了一线曙光,为我国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政策性支持,保证国内市场供应,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石油资源节约使用。
  有利于促进汽车产业技术升级。汽车技术革命呼唤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的尽早出台。按照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少用油,少缴税,不用油,不缴税。从中长期来看,有利于节油效果的混合动力汽车、电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产业化进程。经统计,国内家用轿车每年行驶里程基本在1.5万公里~2万公里,而且百公里油耗大多在10升以内,所以目前的改革方案,一般不会增加车主的负担,反而使许多"低能耗"车主比原先更省钱。随着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推出,未来只会越来越注重汽车的节油技术是否先进、传动系统效率如何、车辆设计风阻系数怎样等问题,因为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汽车使用中的油耗水平,这也将推动我国汽车业生产、研发更加注重节能。
  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耗油量急剧增加,燃油污染也日益严重。一些大中城市80%以上的一氧化碳、40%以上的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尤其是近些年来,大量汽车进入家庭改善了老百姓的出行条件,但也带来了能源大量消耗所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油价过低,消费需求进一步增长,必然会给我国能源供给、交通、环保等方面带来更大压力,最终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从政府的层面来讲,一项政策的出台不仅要顾及当前,更要利于长远,功在千秋,利在现在。只有发挥好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作用,建立起合理的机制,才能促进节能减排,为后人留下长久的碧水和蓝天。(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张林海)  

作者: ywb    时间: 2008-12-12 15:12

成品油消费税从量定额征收符合国际惯例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2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设计,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所谓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就是按照应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到即将实施的成品油消费税就是按照应税成品油的数量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率,定额税率按照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对单位数量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征税制度。适用定额税率的征税对象一般都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物体或动物。计量单位多数按照自然单位标准,可以是体积单位、重量单位、面积单位等等,也可以采用其他数量单位。例如,对人征税的计量单位为每人,对车征税的计量单位为每辆,对飞机征税的计量单位为每架等等。
  与定额税率相对应的是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无论数量多少,均按统一比例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统一以货币数量为计量单位,适用于市场经济以价值为交换标准的征税制度,也可以称为从价定率的征收方式。例如,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就是采用25%的比例税率。如果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其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就是25万元(25%×100万元=25万元),其中的25%就是从价定率方式征收的比例税率,100万元就是计税数量,25万元就是应纳税额。比例税率的优点是统一标准,便于计算。缺点是受货币价值变化的影响比较大。
  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也就是采取定额税率征收,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
  第一,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消耗资源多的人多纳税,消耗资源少的人少纳税。有利于培养纳税人节约能源,珍惜资源的意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特别对使用汽车的纳税人,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还能发挥减少汽车行驶,缓解汽车道路压力,降低污染排放的作用,有利于节能减排。
  第二,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符合成品油自身特点。消费税征收方式具有灵活性,既可以从价征收,也可以从量征收,可以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式。既可以采取对消费品制定单位税额,依据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也可以采取指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价格实行从价定率的征收方式。一般来讲,对于供求状况不稳定、同质产品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按从价定率方式征收;对于供求基本平衡、同质产品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按从量定额方式征收,成品油就具有同质产品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特点。
  第三,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易于征收管理。消费税的特点之一是在生产(进口)环节一次性征收,这一环节如果漏征税款,难以在以后环节弥补。因此,管理重点是税基的管理。税基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消费品数量,另一方面是消费品销售收入。相对来讲,对数量的监控比较直观、简单、容易实现,而对销售收入的监控则比较间接、复杂、较难监管。个别偷逃税款的纳税人易于采取压低出厂价格等方式缩小税基,从而减轻成品油消费税负担。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监控对象是成品油数量,易于征收管理。
  第四,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符合国际惯例。对成品油消费税(或燃油税、矿物油税等类似税种)采取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欧盟国家矿物油税、美国燃油税、日本汽油税、韩国交通税和特别消费税等,均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式。
  第五,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税收收入稳定,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由于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计税依据是成品油的销售数量。因此,成品油消费税税源稳定,不受成品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也自然拥有了定额税率的一般性缺点。当国际能源价格上升时,成品油价格上涨,成品油消费税并不会"水涨船高",伴随成品油价格上涨而提高税收收入。
  经过以上对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的比较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利大于弊,比较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的实际情况。(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靳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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