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增值税申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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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sfs
时间:
2008-12-1 17:24
标题:
关于增值税申报的通告
通 告
各增值税纳税人:
从本月起,增值税申报表无须经税务管理员审核签字,直接由代理部进行申报。申报的正确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因
此请各企业财务负责人加强对增值税申报表的审核,确保申报正确无误!
丹阳市国家税局务第九管理分局
2008年12月1日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bbs.xqta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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