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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镜----引以为戒(九)

反光镜----引以为戒(九)

  
虚开发票公司老板财务一起获刑   
   
   
  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州市昌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以下简称“昌洪公司案”)主犯陈某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5万元;从犯杨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
  2005年7月,广州开发区国税局对昌洪公司立案检查,随着调查的深入,该案件移送广州市萝岗区公安分局。税、警双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充分掌握了昌洪公司涉嫌发票犯罪的证据,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杨某成功抓捕归案。
  2006年9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陈某某在2004年5月至2005年7月期间,在涉案的昌洪公司没有参与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29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324份,涉及税款近491.85万元。为抵扣税款,掩盖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共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86份,涉及税款709.61万元,并已申报抵扣。另外,陈某某还指使该公司财务人员杨某将购领的71本普通发票拆本使用,拆下发票联1775份以每本25份装订后,按发票不同金额位数以每本1200元至18000元不等出售给他人从中牟利。陈某某还指使公司员工在拆换重装后的发票上填写内容,并授意杨某制作昌洪公司的虚假账册向税务机关核销和申领发票。杨某为方便代理其他公司做账,先后向他人购得伪造的广州市某区国税局税收业务受理专用章、广州市某区地税局纳税申报收讫章和某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核对专用章等3枚假公章。  



  www.ctaxnews.com.cn 2007.08.10  乔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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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检验单成为企业偷税铁证   
   
  日前,浙江省常山县国税局根据被查企业检验单上记载的原始数据信息,成功地查处了一起偷税案。
  前段时间,常山县国税局纳税评估部门对该县某水泥企业进行日常纳税评估。纳税评估人员根据该企业生产能力和开工情况,结合当前行业产品的销售形势,发现该企业存在产能偏低现象,有少报销售嫌疑。于是,纳税评估部门与稽查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与同行业规模相近的其他企业相比,该企业电耗明显偏高。在核对该企业财务报表数据,询问有关人员,未发现明显漏洞的情况下,检查人员决定深入企业生产现场检查。
  检查人员来到生产车间,在车间的检验室里,检查人员看到一叠叠检验记录,上面详细地记录着不同批次出厂水泥的检验数据。于是,检查人员依法暂扣了该企业的检验记录,经与该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一一比对,发现该企业少申报水泥产量5000吨,隐匿销售收入108.24万元,偷逃税款18.4万元。在证据面前,该企业负责人承认了偷税事实。常山县国税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补缴所偷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相应罚款的决定,合计28万多元。日前,上述款项已全部入库。  





  www.ctaxnews.com.cn 2007.08.10  廖壮清,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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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查看凭证,谨防税款所属期上有埋伏   
  
  2006年底,承德市地税稽查局稽查人员在对该市一工业企业200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企业提供的3张完税证,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这3张完税证,有一张缴税金额为100万元的税款所属期栏标注的是“2004年1月~12月份”,有两张缴税金额分别为100万元、195万元的税款所属期栏标注的是“2006年”。据企业财务人员称:这3张完税证均是缴纳的2005年税款。税款所属期为2004年金额为100万元的完税证是征收厅开票人员打错了,属税务机关的责任;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的两张完税证缴纳的是2005年的税款,当时已经过了汇算清缴期限,为了少缴滞纳金,企业重新填了一张申报表把税缴了,也是经税务人员同意的。
  对此,稽查人员到征收机关进行了调查,征收人员的回答与企业所说的大相径庭:“企业怎么申报,我们就怎么打票,根本不存在打错票和同意重新填申报表纳税的情况。”
  为了核实情况,稽查人员又详细检查了企业2004年应交税金明细账,发现企业账簿中确实体现当年应交税金已全部缴纳,没有欠税。他们根据查前调取的上年度检查案卷资料了解到,2004年企业存在查补税款的问题。经进一步询问,企业的一名财务人员不情愿地透露,税务机关对该企业2004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确有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2004年税务机关查补企业所得税600多万元,企业分两次缴纳,第一次500多万元如实作了账务处理;第二次100万元记账写成了缴纳2005年税款)。
  稽查人员回到单位,再次调出2004年度纳税检查的案卷,证实财务人员所言属实。因此查实了所属期为2004年的100万元所得税属税务机关查补的2004年度税款,企业记入了2005年已交税金中,在账簿摘要填写“缴纳2005年所得税”。稽查人员随后又对企业2006年实现利润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企业2006年上半年盈利1500多万元,企业应预缴所得税495多万元,而企业2006年应交税金明细账上记录仅缴纳200万元,与应缴数相差295万元,如果加上企业所谓的“缴纳2005年所得税”295万元,实际缴纳数与应缴数基本相符。因此他们认定,税款所属期注为2006年的两张税票共295万元税款应属企业2006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税务机关对企业作出如下处理:由于200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对应缴税款已全部申报,因此对这部分少缴的税款定性为欠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责令企业补缴欠缴税款395万元,同时从2006年5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办案心得
  目前企业为少交滞纳金,改变税款所属期的问题比较普遍,纳税检查时稽查人员要特别重视对每一张完税凭证税款所属期的检查;二是对同一企业某一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不能只查当年的资料,要认真查阅前后年度的涉税资料解,在检查工作中综合运用。三是税务征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纳税申报表的审查。征收人员要对财务报表中所体现的收入和利润,与申报的税款进行比对,如果符合逻辑关系,证明企业申报正确,如果发现二者有较大差距,应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传递给管理部门,由管理人员到企业进行核对,确保企业如实申报。
  作者单位:河北省承德市地税局稽查局  




  www.ctaxnews.com.cn 2007.08.10  王春富,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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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负偏低原是虚增进项税额偷税   
   
     
  日前,山东省邹平县国税局通过纳税评估与检查相结合,发现并查处了一户利用虚增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偷逃税款的企业。
  邹平县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汽车维修、检测、配件销售、机械维修等项目。该企业自开业以来,一直正常申报纳税,但经信息对比,企业近期税负率只有0.076%,明显低于同行业2.17%的水平。税务人员在与企业财会人员座谈分析中,企业财务人员解释说由于行业竞争激烈,毛利太低,导致税负偏低。随后,国税机关派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经查该企业账簿规范整齐,核算方式并无问题,除个别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外,未发现有大的违规现象。
  踌躇之间,企业办公楼一楼的一则驾驶员招生简章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招生简章注明该企业常年招收驾驶员培训班,问题是不是就在这里呢?检查人员通过了解得知,企业面向社会举办驾驶员培训班并已培训6期,属企业承包经营。根据这一情况,检查人员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企业汽油、柴油用量过大,而企业只有一辆公务用车,其余用油均为培训学员汽车用油。在事实面前,企业终于承认了利用多开进项税发票偷税的事实。原来,企业将培训班学员车辆号牌告知加油站,由企业专人负责定点定时统一加油,月末根据加油单据统一结算,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企业,移花接木,致使该公司多抵扣税款21144.98元。
  邹平县国税局根据有关规定,对该企业追缴所偷税款21144.98元,并处罚款及加收滞纳金。同时,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违规取得发票的行为也进行了罚款处理。  
   
  



  www.ctaxnews.com.cn 2007.07.27  苗为民,王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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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单当发票偷逃税受处罚   
   
   
  湖北省襄樊市某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用质保单代替销货发票,隐瞒销售收入不申报纳税,近日被樊城区国税局追缴所偷税款8785.81元,并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
  今年3月底,樊城区国税局收到该公司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的申请后,立即指派两名稽查人员进入该公司进行检查,看公司是否存在涉税遗留问题。
  这家公司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经营办公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电脑组装零售等业务。稽查人员在检查公司使用的发票时发现:公司销售电脑均价在4000元左右,全年开出的发票显示,企业只售出了十几台电脑,大多数月份申报销售额不到1万元。经与公司的房租、从业人员工资等支出费用相抵,公司经营入不敷出。
  稽查人员通过检查存货和对比分析,证实该公司在销售计算机的过程中,除了少部分开具发票外,绝大多数用质保单代替发票使用。经查,有62份质保单注明的合计含税金额为228431元,货款全部收到,未减少库存商品,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纳增值税8785.81元。
  目前,该公司已将税款及罚款全部缴纳。  



  www.ctaxnews.com.cn 2007.07.27  李凯,怀宇,钟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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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理赔案卷,拿到汽车修理厂偷税证据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最近对一汽车修理厂偷税案作出判决,汽车修理厂负责人杨延林、张翠夫妇因犯偷税罪被判刑。据介绍,在被警方控制前,杨延林、张翠夫妇曾有过长达8个月的逃亡经历。
  检查汽车玻璃服务部,发现修理厂偷税线索
  2005年3月,白银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到群众举报。举报称,白银某汽车玻璃服务部采取销售不入账的方式进行偷逃税款,并且提供了相关线索。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将这一举报案件移送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
  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在税收征管系统上调取了该服务部的相关涉税资料。资料显示,该汽车玻璃服务部是个体工商业户,主要经营汽车挡风玻璃,月核定营业额5000元,月申报缴纳增值税200元。
  根据资料分析的结果,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认为,个体工商业户一般都有一个简易的流水账。但是,从多年检查积累的经验看,大部分不法个体户对税务机关的检查都不提供真实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就销毁记载业务的流水账,使检查人员无据可查。为了保全证据,在实施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主动邀请当地公安机关配合,采取对纳税人办公场所进行突击搜查的方式,取得了流水账及大量的辅助证据资料。
  证据资料表明,该服务部业务单一,大部分销售业务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白银分公司理赔客户所耗用的汽车挡风玻璃。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检查人员深入保险公司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实。经过核实,检查人员发现该服务部2003年~2004年销售给保险公司的汽车挡风玻璃货款大部分没有开具发票,只是以保险公司的理赔结算单结算货款,这部分取得的货款超过该部月核定营业额的6倍,涉嫌偷税1.5万元。
  检查人员在对汽车玻璃服务部的检查中了解到,白银市白银区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在与保险公司的业务结算时,也采用了与汽车玻璃服务部同样的方式进行结算。据此,检查人员怀疑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有可能存在重大偷税问题。
  挖疑点,检查人员翻阅2万多宗理赔案卷
  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决定对白银市白银区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进行立案查处。由于该修理厂在白银市辖区属大型修理厂,规模居同行业之首,在当地很有影响。为此,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进行了查前分析,确定了以外围取证为突破口的检查方式,并且制定了精细的检查方案,要求做到速战速决。
  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抽调了12名精干人员,分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辖区内的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取证检查。检查组经过10天的紧张工作,先后翻阅2万多宗理赔案卷,提取了该修理厂2003年~2004年全部理赔车辆的修理费金额和发票联开具金额,并将所有的发票联金额以及未开票赔款结算单列表登记出来,将有关证据资料一一复印。然后检查人员和管理部门紧密配合协作,对发票联与存根联进行核对。
  经过艰辛的努力,检查组终于核清了该厂2003年~2004年以来开具大头小尾发票36份,存根联金额仅填开20947.9元,发票联填开金额多达578515.58元,差额达557567.69元(含税),偷逃税款81014.11元。
  初战告捷后,检查人员连续作战,向白银市白银区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下发了税收检查通知书,并根据保险公司取得的相关证据,对该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经核实,该厂在保险公司取得修理业务收入,除部分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外,还有大部分取得的修理业务未作收入,因保险公司在支付理赔款时未索要发票,只是利用理赔结算单给该厂结算了修理费用,这就给汽车修理厂偷逃税提供了便利条件。2003年~2004年,该厂利用保险公司这一结算方式,少计收入905711.14元,偷逃税款153970.9元。
  检查结果表明,白银市白银区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2003年~2004年,采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和修理业务未作收入等方式,隐匿收入1460278.82元,偷逃税款234985.01元。在事实面前,企业负责人杨延林对税务机关取得的证据、数据,偷逃税金额无异议。稽查局根据检查结果,按法定程序,分别于2005年4月18日、2005年4月21日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该案件偷逃税数额占当期应纳税额328306.79的71.31%,达到移送标准,税务机关决定将此案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潜逃8个月后,夫妻最终落网
  杨延林接到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后,承诺在一星期内缴清查补税款及罚款。但一周后,稽查人员却发现修理厂大门上锁,工人已停工,企业负责人杨延林不知去向。执法人员将这一情况向稽查局汇报,稽查局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分析杨延林可能已经外逃,于是与公安机关及时联系。
  然而在此后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尽管税警双方多方努力,杨延林夫妇却一直是杳无音信。
  2006年1月16日,在苦苦搜寻了8个月后,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传来,杨延林夫妇正在北京。于是,公安干警与税务稽查人员连夜前往北京追捕。1月18日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在京郊一处民房内,将杨延林夫妇擒获。
  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审理,查清了杨延林、张翠夫妇的违法犯罪事实。法院认为杨延林身为白银市白银区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负责人,无视国法,授意财务工作人员采用少列收入之手段偷税234985.01元,占应纳税额的71.31%;被告人张翠(系杨延林之妻)身为单位财务直接负责人,参与偷税64535.59元,二被告行为均构成偷税罪。法院判处杨延林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18506.49元;判处张翠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4535.59元。  




www.ctaxnews.com.cn 2007.07.27  高清成,屈云,胡斌,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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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的“正常税负率”
      2007年1月,浙江省丽水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一科对丽水市某电力设备厂进行税务稽查。查前案头资料显示,该厂生产规模小,2006年申报销售收入1009334.21元,销项税额171586.80元,进项税额131605.49元,应缴增值税41797.56元,4.14%的税负率基本正常。
  在随后对该厂有关账证资料进行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了一个异常的情况:该厂2006年织带购进远远少于织带销售。经统计,2006年该厂购进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织带695064米,金额139754.04元,但同年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织带2003583米,金额250212.39元。
  针对这一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分析可能存在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检查人员对织带销售的票流、物流、资金流相关的销售发票、货物运送、款项收取等账证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其织带销售对象均为供电局等正规的电力企业,有确切的织带发出,且都通过银行收取货款。检查结果表明,销售织带业务票、货、款正常,排除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能,但同时也说明织带购进存在问题。检查人员判断织带购进量远远少于织带销售量的原因,很可能是一些织带购进没有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而未入账所致。没有织带进项税额,该厂税负率理应偏高,显然该厂“正常税负率”就不正常;如果该厂虚开金额大体相当的其他原材料增值税进项发票,税负率就会趋于“正常”。于是检查人员大胆推断,企业可能存在增值税进项发票虚开行为。
  顺着这一思路,检查人员着手对其他原材料进项发票和原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进行认真检查。经查发现,该厂2006年5月从河北省保定市某塑业有限公司取得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均为2006年5月9日,货物名称都是PVC灰板,共计金额256538.46元,税额43611.54元。购进时贷记应付账款,但该货款一直挂账而没有支付。检查人员对该厂产品PVC灰板耗用量进行测算,该厂原材料账反映PVC灰板已全部生产领用。经分析测算,该厂生产的产品仅需PVC灰板10万元左右,远远低于PVC灰板购进金额。
  为取得更充分的证据,检查人员事先制定出缜密的突击行动方案,首先对织带和PVC灰板及相关产品进行实地盘查,固定实物证据,随后立即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在证据面前,当事人承认了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交代该厂的大部分织带是从浙江绍兴轻纺市场某个体户那里购进的,没有取得发票也未入账,PVC灰板实际只购进10余万元。因织带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故叫保定市某塑业有限公司业务员杨某多开PVC灰板的金额,多开部分按金额6%的比例支付“开票手续费”10000元。
  办案心得检查时要善于发现新问题、新线索、新证据,然后进行再分析、再判断,逐一排除,最终形成合乎逻辑的推理。通过分析判断推理,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被表面现象迷惑从而形成有效的稽查思路。
  本案之所以能一举破获,除有准确的分析判断推理外,迅速果断突破、快速固定证据是成功的关键。“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在分析判断推理和账面检查层面,要认真仔细、沉着冷静地发现问题,寻找破绽,获取线索。一旦实施正面突破,在制定缜密的行动方案后,则要迅速果断出击,快速固定证据,不给涉案企业以喘息的机会。
  作者单位:浙江省丽水市国税局稽查局  





www.ctaxnews.com.cn 2007.07.27  叶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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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牟利潜逃京城落网   
   
  近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警方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达350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杨林宝、何贤福等3名网上逃犯在北京相继落网。目前,这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绥芬河检察院批捕。
  4月20日,绥芬河市公安局接到税务部门报案称,绥芬河市某经贸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绥芬河市盛鑫达经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林宝,今年初伙同朱红、何贤福、潘国金等人,从山东、河北、湖南和四川等地取得增值税发票,然后再将发票虚开到其他地方牟利,涉案金额达3500余万元。案发后,杨林宝等人畏罪潜逃。
  5月18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将此案列为省级挂牌督办案件,要求绥芬河市公安部门对此案全力展开侦破。绥芬河市公安局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掌握该团伙确凿证据后,专案组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兵分3路进京跟踪抓捕。
  6月26日和6月28日该案主犯杨林宝、何贤福等3人分别被抓获归案。该团伙主犯杨林宝供认了其利用担任绥芬河市盛鑫达经贸公司经理之便,伙同犯罪嫌疑人何贤福、潘国金(在逃)等5人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间,分别从河北、山东、湖南和四川等地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49张,价税合计总金额达35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www.ctaxnews.com.cn 2007.07.27  梅联修,费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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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点还原从一堆乱麻中理出头绪   
  
   
  广西柳州市在旧城改造中将核心商业区五角星建成步行街,使附近原本就十分抢手房地产的价格迅速飙升,商铺每平方米售价高达4万元,公寓每平方米售价也达4000元。然而,柳州市国税局稽查人员在对五星街的开发商———柳州世纪龙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稽查时却发现:该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上反映的利润总额仅有127.7万元,明显与市场业绩不符。
  带着疑问,稽查人员向该公司发出了询问通知书。在稽查人员的询问下,企业财务人员不能自圆其说,承认这是企业领导要求有意不结转收入,扩大开发成本。很明显,这是企业在有意偷逃企业所得税。
  在充分了解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的基础上,柳州市柳南区国税局稽查局专案小组拟定了突破世纪龙地房地产公司涉嫌偷税案件的三个重点方向。
  ——检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预售收入、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企业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收入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了解企业有无将已实现的各项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或存在账外收入的情况;了解企业有无故意压低售价转移收入的行为。
  ——检查该企业税前扣除项目是否真实、合法,各项准备金、风险金、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租赁费、工资及相关费用、财产收入、捐赠支出、改扩建及装修工程支出、管理费等项目以及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否按规定分摊成本。
  ——检查企业房地产项目中建造的各类营业性会所,看看是否按规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构成房屋成本的各类费用的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有效,有无收受虚开、代开、伪造的假发票等不合法的票据入账。
  检查中,专案组碰到的困难是他们始料未及的。该公司提供的是一堆乱账,并且账务资料极为简单,没有按户建档,专案组难以核实企业实际销售情况。对此,专案小组根据对行业特点的分析,确定检查思路和步骤。
  检查人员从最原始的客户档案入手,建立电子文档进行分类、归集,一点一点地弄清销售房号、面积、单价、销售方式、销售时间、交付使用时间等资料。然后对这家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检查人员将这家企业2002年开办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结合原始资料作进一步的明细分类,以对应收据与售房合同之间的关系;对售房合同进行细分,划清销售收入与预收账款的关系;对开发成本进行核定,对期间费用进行归集分摊,核算销售收入应分摊的销售成本,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
  为完善证据链,将案子办成铁案,专案组还联合公安机关到各家银行进行调查,以确认这家企业采取银行贷款方式取得的售房款,到供货单位落实该企业取得发票的实际情况,到相关税务部门查证该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
  经过6名稽查人员200多天的调查取证最终核定:世纪龙地房地产公司2004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6974844.13元,应补缴地方所得税3111441.33元,合计30086285.46元,这个数额是该企业自主申报数额的近10倍。
  办案心得税务稽查人员除了要有过硬的查账本领,还必须广泛从市场获取信息,了解和熟悉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本案中的柳州世纪龙地房地产公司为稽查人员设置的障碍首先是账目混乱,让人不知就里;其次是报表不真实,瞒报利润。如果光有账本和报表,案子很难查下去。检查人员通过对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市场的大量走访和了解,将掌握的大量信息结合到本案的查处中。由于同一时间、同一地段或不同地段的房地产开发都具有可比性,了解了行业的情况,就可进行对比分析,找出突破口。由此我们想到,稽查人员如果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的主要企业和特殊行业的经营情况,对于稽查工作的高效开展应该是一个促进。
  作者单位:广西柳州市国税局稽查局  



www.ctaxnews.com.cn 2007.07.27  孙凌云,谢文,吴军,杜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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