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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鉴证实务培训班在青岛举办

土地增值税鉴证实务培训班在青岛举办

    日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青岛举办了为期4天的房地产开发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鉴证实务培训,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北京市地税局、中国海洋大学以及山东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亲临授课,来自全国各地税务师事务所的200多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培训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以下简称187号文)相关内容展开,与会专家、学者就187号文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对注税行业的指导作用、房地产鉴证实务的税收管理、房地产鉴证实务的税收筹划以及房地产鉴证实务操作案例分析等项内容向学员们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讲解。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副司长周茵在详细解读了187号文的各项条款后表示,187号文自2007年年初实施以来,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土地增值税清算不是一项新政策,预征后要进行清算在土地增值税细则中早有明确规定,对税款清算是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体现了税法的刚性原则。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梁云凤以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为主题,从房地产企业为什么要进行税收筹划、房地产企业主要税种筹划和房地产企业综合筹划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山东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为与会代表今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业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87号文允许税务中介机构介入土地增值税清算,与会人士认为,这对税务中介机构来说无疑是其拓展业务、扩大影响的一个有利机遇。扩大了事务所与纳税人的接触面,有助于提高中介机构的地位和知名度。他们同时表示,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是一项全新且复杂的业务,对中介机构和注册税务师的专业知识等提出了考验,建议相关部门编辑有关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手册,确保此项工作能够依法开展。另外,他们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代理业务工作模块,统一工作底稿,以便规范操作。
  “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很有必要,能够帮助注册税务师掌握鉴证要点、程序和技巧。”与会人员在肯定中税协培训工作的同时,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是要广泛征求学员的意见,增强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二是要增加教学互动内容和时间,给学员充足的时间交流沟通;三是要开展多样化的培训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www.ctaxnews.com.cn 2007.07.30  张梦谦,胡海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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