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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一个企业规范一类行业

评估一个企业规范一类行业

    行业和企业基本情况
   金属熔剂行业是江苏省铜山县的重要税源之一,产品目前占据全国60%以上的市场份额,平时全县26户金属熔剂类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产品种类繁多,征管难度较大,存在着一定的管理漏洞。
  铜山县某金属熔剂厂成立于1998年,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有工人16人,主要生产熔剂、常规合金及铝钛硼丝三类产品。2006年销售收入485.7万元,增值税13.7万元,税负2.8%;2007年1月~3月销售收入119.3万元,税款0.73万元,同期对比偏差值较大,因此将该企业2006年1月~2007年3月纳税情况纳入评估期进行评估。
  评估分析过程
   评估人员根据该企业的相关数据结合行业特点展开了案头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发现以下疑点:销售情况分析。2006年度销售收入485.7万元,平均每季度销售121.4万元,2007年第一季度销售119.3万元,销售额基本平稳。但2006年税负为2.8%,2007年第一季度税负只为0.6%,税负急剧下降。在销售收入平稳的情况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是存货较大造成的,还是存在隐瞒收入,多列进项税的问题?
  存货分析。根据管理员日常巡查的记录,2007年3月底企业存货余额39.3万元,其中原材料余额30.4万元,产成品期末余额9万元。评估人员调取了2005年度、2006年度企业申报的财务报表信息,发现该企业期末存货基本上没有。但是为什么2007年第一季度就存了这么多原材料呢?而且合金类企业,由于材料及产品价格较高,市场行情变化较快,为了节约资金,规避经营风险,企业通常采用订单式生产,根据金属材料市场现价随时变动定价,然后根据供销合同采购原材料进行生产,期末原材料和产成品余额一般较小。该企业的销售规模并不是很大,资金也不是很充足,为什么会存有这么多的存货呢?是不是存在未按期结转产成品,或发出货物未记销售行为?有待重点查实。
  废料销售情况分析。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其他业务收入为0,说明无下脚料销售收入申报。但是根据评估人员的日常管理经验来看,该行业在生产合金的过程中,其废料是可以用来回收利用的,并有专门的企业来收购回收提炼铝料,该企业的废料不可能废弃不利用,是不是有销售但没有申报纳税?
  约谈
   针对以上疑点,评估人员制作了约谈说明通知书,要求企业对以上分析的疑点作出说明。接到通知后,企业厂长及会计按时接受了约谈,并针对以上疑点分别作了说明:1.对于2007年税负下降较大原因,企业解释说3月份有部分发出产品,由于资金紧张,没有确认收入,但是在4月份已经开票申报,共计88.1万元,应纳增值税3.36万元,税款推迟了1个月,而且由于新开发了一种产品铝钛硼丝与其他常规合金有所区别,利润率较低,所以造成税负偏低。
  2.对于存货结存较大问题,企业承认确实有部分产成品发出,由于对方未付款而未开票,仍作为库存挂账,金额大约7万元。对于原材料的结存,会计说主要是库存了一批柴油,由于批量购进柴油价格可以有一定优惠,所以购进量较大。
  3.对于废料问题,企业说大部分都是自行回炉利用,且账务上已作处理。但有一部分铝灰由于不能回收利用,销售出去但未申报,金额大约几千元。同时,该会计还提供了评估期内消耗的原料情况,材料显示评估期内耗用合金类材料193.2吨,其中铝型材62吨,废铜6吨,铝边角料6吨,铝锭112吨,其他材料7.2吨,生产合金入库175.2吨,铝材损耗率9.3%,熔剂类原材料耗用431.5吨,熔剂成品入库429吨,损耗率0.6%。
  实地核查
   根据企业约谈情况,评估人员重新进行比较分析,加上4月份开票销售缴纳的税款计算,该企业1月~4月的税负也只达到1.97%,比正常水平还是低了不少,是不是企业还有其他隐瞒情况?
  另外对于存货,30.4万元的原材料结存中,作为柴油结存金额17.8万元,约38吨之多,按照企业会计的解释是批量购进,但是企业如何存放?而且根据巡查表反映,尽管结存如此之大,企业3月份当月仍有新购进,这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非常不符合常理的。评估人员认为可能存在3种情况:一是柴油作为燃料已耗用,企业为了隐瞒,少缴税款的目的,产量达到少记收入的目的,故意隐瞒的柴油的消耗。二是通过加油站监管不力的空档,虚列柴油的购进,达到多列进项。三是结余柴油已作为材料销售或非应税项目使用而企业并未申报纳税,仍作为库存挂账。以上3种情况到底属于哪一种,有待重点核实。
  对于产品的消耗来看,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合金类产品主要材料铝型材损耗率达到9.3%。这对于如此贵重的材料来讲,损耗有些偏高,需要重新进行落实。
  评估人员根据以上分析,认为有必要进行实地核查,以落实一些企业说明情况的真实性及具体数字,经过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1.柴油结存。5月8日核查时点企业实际结存数400公斤,4月底账面结存数38716.5公斤,5月1~8日生产产品耗用3876.82公斤,核查时点账面结存数为34839.68公斤,与实际相差34439.68公斤,金额155667.37元。面对事实,企业承认,购进的柴油,有部分销售给当地运输户冲抵了运费,但未作销售处理,并提供了仓库出库单。
  2.产成品结存。根据企业仓库出库单及台账与开具发票核对,企业1月~3月尚有60800元发出货物未开票申报纳税。同时,评估人员发现,有部分新产品,为了打开销路,企业免费提供给供货方作为实验用品使用,企业没有作销售处理,数量共计525公斤,价值8600元。
  3.废料情况。企业确实存在废料回收利用,账上已作处理,评估期共从成本中转出生产铝钛硼丝下脚料3964公斤。该废料主要为生产铝钛硼丝进行机械加工成型时产生的,而在融化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铝灰并未在账上反映。根据企业仓库出库单,企业发出废料3.48吨,金额3560元。
  评估结果
   1.柴油差额作视同销售处理,其中2006年度金额105314.43元,应补缴增值税17903.45元,2007年1月~3月金额50352.94元,应补缴增值税8562元,分别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2007年1月~3月产品发出未记销售金额60800元,应补缴增值税10336元,对作为实验品的货物补缴增值税1462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3.废料销售金额3560元,应补缴增值税605.2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以上共补缴增值税38866.65元,滞纳金1441.53元,补缴后加上4月份申报,企业2006年3月~2007年4月增值税综合税负3%。按照配比原则重新进行测算,对于合金类产品,其主要原材料铝型材损耗率由企业申报的9.3%降低到8.2%。
  评估延伸管理
   在此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为规范行业性管理,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率,完善征管措施,采集了该企业的一些生产技术参数和财务核算数据,通过测算,建立了如下几个指标体系:1.损耗率。合金类,其主要金属原材料铝锭和少量的铜材等,其铝材损耗为8.2%,熔剂类产品因其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变化,主要是物理混合,损耗则较小,该企业为0.6%。
  2.单位能耗。每吨合金耗用燃料柴油约157公斤,熔剂类产品基本上不需要能耗,主要靠人力进行混合。
  3.废料产出。生产常规合金约产生2%废料铝灰。
  4.增值税税负率。该企业合金类产品税负为2.3%,熔剂类税负为4.2%。
  为保证指标参数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切实起到规范此类行业管理的需要,评估人员按照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等不同分类,通过实地调研的手段,又采集了5家有代表性的企业数据,通过比较分析,完善了指标体系,精确了指标参数。在此基础上,铜山县国税局重新修订此类行业的指标参数。
  该局评估人员调取全县26户金属熔剂行业纳税人数据,采取集中分析和个例归纳的方法,找出相关疑点,对偏离行业指标的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这些企业就偏离指标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这些企业通过自查,共补充申报增值税56万元,企业所得税14.6万元,金属熔剂行业整体税负由1.9%提高到了3.1%。
  (本案例由江苏省铜山县国家税务局提供)  








   www.ctaxnews.com.cn 200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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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预警指标监控企业异动   
     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省莱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18日登记注册,为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刹车盘的制造销售,产品部分外销,增值税实行免、抵、退,获利年度为2003年。
  行业预警及案头分析
   莱州市国税局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按季度对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经营数据进行采集,并录入外企所得税纳税评估行业指标预警系统后显示,该企业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销售成本利润率、投入产出率、产值工资率、材料用废比、材料能耗比等7项主控指标均为红色预警。
  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和外企所得税纳税评估行业指标预警系统显示,该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及指标情况如下:2005年度申报主营业务收入10333005.63元,主营业务成本9841807.98元,主营业务利润491197.65元,营业费用869141.12元,管理费用520985.91元,财务费用96560.66元,利润总额-1001605.76元。
  评估疑点分析
   税收管理员经过采集得到如下基础数据:2005年耗用生铁1125490公斤、废钢1088800公斤、废盘12570公斤、锰铁33930公斤、锡铁硅铁43360公斤,合计投入原材料2304150公斤,焦炭518433公斤,产成品期初库存10000公斤,本期入库1660000公斤,期末库存104000公斤。
  外企所得税纳税评估行业指标预警系统的各项指标是:销售利润率-9.7%,低于同行业6%的利润水平;企业销售成本利润率-10.2%,低于同行业的12%;材料能耗率为25.5%,高于同行业的20%;产值工资率为11.6%,高于同行业的10%;投入产出率为70.88%,低于同行业的80%。
  根据异常指标及行业特点分析,该企业经营期间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该企业销售利润率-9.7%,低于正常指标,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成本、费用不实的问题;
  2.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产生部分下脚料——铁屑,可能存在销售下脚料未作销售的问题(铁屑是机械加工行业的必然产物);3.企业产值工资率高于正常指标4.6%,可能存在多列支工资问题;4.企业焦炭耗用率超过正常指标4.5%,可能存在多列成本问题。
  约谈举证
   针对以上问题,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就企业用废钢占主要原材料的比例、加工过程产生部分下脚料———铁屑的比例和销售情况、企业工人工资发放情况及工资水平、投入主要原材料产出产成品数量的比例、购进焦炭耗用情况及吨耗指标等疑点问题让企业进行举证。在举证过程中,企业财务负责人承认企业指标存在异常,但强调这是企业管理的原因,对具体问题没有提供具体数据和合理的解释,对疑点问题所形成原因的举证也经不起推敲,不能消除疑点。于是税收管理员限期企业进行自查,报送自查报告,并告知企业对自查自纠和评估查出问题的处理办法。
  自查及评估结果对企业自查情况评估人员调查落实如下:
   1.材料用废比:正常指标是55%,企业的该项指标是1088800÷2304150×100%=47.25%,低于确定的正常指标,属正常情况。
  2.材料能耗比:正常指标是18%以下,企业的该项指标是518433÷2304150×100%=22.5%,通过核查发现,企业当年为减半期第一年,而免税年度产品能耗率为15%。经过测算发现,导致这一情况出现的原因是,一是两年的结转成本方法不一致,免税年度使用后进先出法,减半期使用移动加权平均法。二是上年度购进并耗用焦炭103686公斤未及时取得发票,会计人员未按财务制度规定估价入库结转成本,而是在当年取得发票后直接计入成本,造成减半期多转成本282750.00元。对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投入产出率:正常指标是80%以上,企业的该项指标是全年投入原材料2304150公斤;产出的总重量为产成品1660200公斤(账面数),其中外购产成品27050公斤,产出比=1633150(1660200-27050)÷2304150×100%=70.88%,低于确定的80%的指标。经核实企业有395吨的下脚料———铁屑销售未作销售,销售价格平均数为1970元/吨(含税),计778150÷1.17=665085.47元,未入账申报纳税,企业应调增2005年度利润665085.47元,补缴增值税113064.53元。
  4.销售利润率:正常指标是6%左右,企业的该项指标是-9.7%,通过销售明细账同类产品价格比对,发现公司产品销售给国内关联企业1025吨产品,价格为6325元/吨,低于销售给非关联企业销售价格747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65675.00元。
  5.产值工资率:正常指标是10%,企业的该项指标是工资额1144407元÷产值9865580元=11.6%,比正常比例高1.6%,经与企业车间工资计算单、实际工资发放表核对,发现多列18人工资174031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共应补缴增值税243229.28元,调增应税所得额1887541元,企业本年度账面亏损1001605.76元,调增利润后应纳税所得额885935.70元,应纳所得税106312.20元。纳税评估调整后各项指标达到行业指标预警系统的正常水平。
  (本案例由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提供)  








www.ctaxnews.com.cn 200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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