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会员
帮助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财税大家谈
»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方式,授权国务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停征或减征利息税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布悬赏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方式,授权国务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停征或减征利息税
ywb
版主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1
#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7-7-2 10:38
只看该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方式,授权国务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停征或减征利息税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法草案第十二条拟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取消了利息税意味着银行存单的投资回报率一下子增加了20%,负利率问题大大缓解。
取消利息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目前负利率的情况,增加银行存款吸引力,稳住储蓄资金,同时又不像加息那样牵一发而动全身。
UID
10
帖子
30281
精华
112
积分
45007
威望
45007 点
金钱
233297 RMB
贡献值
44775 点
好评度
413 点
阅读权限
100
性别
男
在线时间
1534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9-25
最后登录
2024-5-17
查看详细资料
TOP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最近访问的版块 ...
咨询区
财税法规
美图区
大企业专区
鑫桥论坛
咨询区
财税法规
财税大家谈
党支部专区
大企业专区
美图区
文件区
回收站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个人空间管理
基本概况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