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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进项税抵扣权的特定情况

放弃进项税抵扣权的特定情况

  
  根据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的有关规定,八大行业中的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纳税人有权放弃抵扣,前提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声明。
  放弃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多提折旧,少缴企业所得税。通常情况下,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好处远远比不上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企业把主动放弃进项税额抵扣作为筹划的一种手段。
  假设中部地区某企业2007年初建成投产,计划下半年购进某固定资产40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其折旧时间为5年。该企业预计今年盈利12万元,以后每年可盈利600万元以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该企业今年就开始享受免税优惠,考察连续5年内的企业所得税,则该企业2007年、2008年免税,2009年以后按15%税率纳税,共应纳所得税600×15%×3=270万元。
  如果能使2007年由盈利12万元转变为亏损,将盈利年度推迟1年,则其享受优惠额度将达到1200万元。2007年、2008年、2009年免税,2010年、2011年共缴纳所得税600×15%×2=180万元,相比之下,节税90万元。
  但是,将盈利转变为亏损并非易事,工资薪金、广告费、招待费、教育培训费、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筹划手段都已用上了,还盈利12万元,就只有考虑放弃购进固定资产进项抵扣了。将68万元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则:
  按直线折旧法,2007年可多提折旧13.6万元,就变为亏损1.6万元;
  按双倍余额递减法,2007年可多提折旧27.2万元,就变为亏损15.2万元;
  按年数总和法,2007年可多提折旧22.6667万元,就变为亏损10.6667万元。
  不管按什么办法折旧,都能推迟1年获利,保证节约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方案落实。以下详细为各种折旧方法条件下的综合节税额:
  直线折旧法:每年可多提折旧13.6万元,前3年免税,后2年多提折旧可抵减所得税应纳税额(下同),少纳所得税13.6×15%×2=4.08万元,推迟1年获利年度少纳所得税90万元,共少纳所得税94.08万元,但放弃进项抵扣损失68万元,筹划收益为26.08万元(94.08-68)。
  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多提折旧依次为27.2万元、16.32万元、9.872万元、7.304万元、7.304万元,多提折旧少纳所得税7.304×15%×2=2.1912万元,共少纳所得税92.1912万元,筹划收益为24.1912万元(92.1912-68)。
  年数总和法:各年多提折旧依次为22.6667万元、18.1333万元、13.6万元、9.0667万元、4.5333万元,多提折旧少纳所得税(9.0667+4.5333)×15%=2.04万元,共少纳所得税92.04万元,筹划收益为24.04万元(92.04-68)。
  通过以上数据比较,直线折旧法筹划收益最多。但这并不意味着直线折旧法最好。假设下半年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只有50万元,则放弃抵扣时直线折旧法2007年只能多提10万元,该企业仍然盈利2万元,筹划将失败。而按双倍余额递减法,则2007年能多提20万元,可变为亏损8万元;按年数总和法能多提折旧16.6667万元,也可以亏损4.6667万元。  





  
   www.ctaxnews.com.cn 2007.06.18  彭思胜,邹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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