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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准确,评估模型令企业信服

信息准确,评估模型令企业信服

  
  行业和企业基本情况
  洗衣机整机制造业是宁波下属慈溪市最大制造业——家用电器制造业下的一个重要分支,慈溪市生产的双桶洗衣机据称已占据国内90%的市场。评估年度内,慈溪市共有54家洗衣机整机制造企业。
  宁波TL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L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于2001年8月开始主营双桶洗衣机,兼营洗衣机塑料配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征管。
  评估数据采集
  (一)内部数据采集通过征管系统提取洗衣机行业纳税申报数据。全市54家企业2003年共计申报销售收入172358.40万元,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自营出口企业免抵税额)4433.69万元,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2.57%。其中,TL公司申报销售收入2417万元,增值税应纳税额108万元,增值税税负率4.47%。
  (二)外部数据采集
  1.开展行业税源调查确定行业评估参考值。调查人员通过多头走访和认真剖析两家典型企业,确定行业评估参考值如下:一是主要生产设备产出能力—制造洗衣机塑料外壳件的万克量注塑机每台年产出洗衣机至少应达到80000台,二是工耗产出额(按一般销售价格计值,下同)—每元生产工人工资的产出额为33元,三是电耗产出额—每度生产用电耗的产出额为26元,四是产品增值率在15%~20%,五是按实耗扣税法测算的增值税税负率在2.5%~3.5%。
  2.按《洗衣机行业涉税信息调查采集表》内容采集所有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其中,TL公司2003年度账面记载洗衣机生产量38910台、销售量37066台、销售收入974.02万元,账面用电量320.30万千瓦时,生产工人工资81.6万元,实际使用万克量注塑机3台。
  3.通过供电部门直接调取所有企业实际用电数据。其中TL公司2003年度实际用电量为543.89万千瓦时。
  行业总体分析和个户案头分析
  按户归集以上数据,运用聚类、配比、对比、推算方法,对全行业所有企业进行集中统一分析。
  (一)纳税申报数据总体分析显示纳税疑点。
  虽然申报数据统计显示洗衣机行业增值税平均税负率达到2.57%处于正常率,但通过聚类分析,仍发现存在下列异常现象:
  1.申报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几乎占行业的一半,有5家竟未超过100万元,与其所从事的制造大件商品的行业应有规模明显不相匹配。
  2.年销售收入规模1000万元以下企业申报的增值税税负率既有6%以上的,也有1.5%以下的,增值税税负率高低错落过大,与行业内竞争激烈生产经营利润趋于社会化平均态势不相照应。
  3.增值税税负率4%以上高税负区的24户企业申报的年销售收入合计不过31000万元,户均规模只有1290万元,收入规模较小企业税负率反而较高,与其所从事的行业需规模化生产经营才有获利实情不相对称。
  上述低收入、高税负申报现象及部分企业纳税申报与行业生产经营常规相违背异常情况,一定程度上显示出行业内可能存在少报销售收入、虚抬增值税税负率问题。初步推测,TL公司可能也属这类纳税人。
  (二)外部数据配比、对比分析揭示纳税问题。
  1.大部分企业每元生产工人工资产出额较低。全行业每元生产工人工资产出额平均为19.93元,低于33元参考值,只有4家企业达到参考值。TL公司每元工人工资产出额为29.62元,未达到行业参考值。
  2.大部分企业每千瓦时电耗产出额较低。因难以准确分离企业生产用电耗与其他如空调、照明、管理、工人生活用电等非生产用电耗,所以只能简单地以企业实际总用电量与其产出进行简单配比。全行业每千瓦时电耗产出额平均为18元,只有15家企业高于行业平均水平。TL公司每千瓦时电耗产出额为4.44元,远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3.每千瓦时电耗产出额较低企业设备产出量较低。全行业每台万克量注塑机平均年产洗衣机47139台,低于80000台参考值,每千瓦时电耗产出额较低企业无一达到平均水平。其中TL公司每台万克量注塑机的年产量只有12970台。
  4.外部数据印证存在差异。部分企业账面用电量小于供电部门提供的实际用电量。TL公司也存在这种情况,账面购电320.30万千瓦时,供电部门信息显示实际用电543.89万千瓦时,相差竟达223.59万千瓦时。
  以上配比、对比分析结果,有力地揭示了TL公司及行业部分企业存在财务记载失真、纳税申报失实、少计销售收入、虚抬税负率问题,同时充分说明洗衣机行业2.57%的增值税平均税负率建立在计税收入削减基础之上,是企业为达到少缴税款和躲避税收监控随心所欲制造出来的一种假象,其背后隐藏着大量走逃税款的不正当行为。
  (三)推算纳税差异确认纳税问题程度。
  1.推算模型选择。经综合分析并从信息获取可靠性、投入产出相关程度两方面考究,选定了电耗产出作为销售收入推算模型。
  2.推算公式。增值税应纳税差异额=实际可达到的增值税税额-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实际用电量×行业每千瓦时电耗产出额×行业实际可达到的产品增值率×适用税率-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3.推算参数选取。上述推算公式涉及两个参数,一是产品增值率,以调查参考值15%、18%为参数,二是每千瓦时电耗产出额,因为难以区分生产用电量与非生产用电量,因此只能以总用电量进行测算,以行业总用电量的每千瓦时电耗产出额平均水平为基准,并考虑企业不同的或有因素作适当下浮,以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16元为参数。
  4.推算结果。洗衣机行业在制造环节流失的增值税税款可能有1113万元~1576万元,TL公司纳税差异额可能有112万元~157万元。
  通过推算初步确认出各企业纳税问题存在程度,为确定评估对象提供了依据。
  个户评估对象确定
  经过综合考虑,慈溪市国税局决定以每千瓦时电耗产出额16元、产品增值率15%为评估标准。经数据分析,将存在增值税纳税差异或有其他较大疑点的企业确定为评估对象,依照评估程序作进一步评定处理。TL公司因存在实际用电量与账面用电量严重不符,设备产出量异常、电耗产出额少等疑点被确定为评估对象。全市共有39户企业被确定为评估对象,行业评估面达到了78%。
  个户评估和处理结果
  由于案头分析基本上已在评估对象确定以前集中完成,因而评估人员在开展个户评估时,即可举行税务约谈、受理企业举证、进行实地核实和辅导企业自查自纠。
  TL公司在约谈中对税务部门的评估模型、推算方法表示认同,但提出以下异议:一是认为公司兼营洗衣机塑料配件,不都适用洗衣机产品电耗产出额,二是解释说公司厂区分为三块,其中两块老厂区已基本停止生产,所购电量主要用于企业管理和工人生活,不能算作生产用电耗。公司未就异议提供举证材料。
  评估人员实地核实确认,TL公司确实兼营洗衣机塑料配件,可按账面兼营产品生产销售额和经调查核实的兼营产品评估标准扣除相应用电量;老厂区并未停止生产,虽确实存在公司管理和工人生活用电,但此因素本属评估标准考虑范畴,故对公司此项解释不予采纳;TL公司2003年度存在自发电量应予追计。TL公司对评估人员核实结果表示认同,并表示再无其他异议。
  TL公司经过积极自查,补缴了因少计销售收入导致少缴的2003年度增值税162.40万元,缴纳滞纳金20.69万元。评估后,公司2003年度每台万克量注塑机的年产量为118896台、洗衣机产品电耗产出额为16元,增值税税负率为2.5%,主要衡量指标均达到行业应有率。
  在本次专项纳税评估中洗衣机行业共计自查补缴增值税1319万元,内资企业所得税29万元,缴纳滞纳金150余万元。
  (本案例由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提供)  


  
   www.ctaxnews.com.cn 2007.05.11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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