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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谈完善税收政策 加强税收管理 优化纳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谈完善税收政策 加强税收管理 优化纳税服务

  2007-04-29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15周年。为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2007年4月27日下午,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围绕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
  [主持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15周年。为使广大网友进一步了解我国税收的相关内容,今天,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接受中国政府网的专访,围绕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宋副局长。
  [税务总局副局长 宋兰]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对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
  [宋兰]今年是税收征管法颁布15周年。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作为我国重要的税收法律法规,在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执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就税务机关而言,要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就纳税人而言,要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这也是广大纳税人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权利的前提与基础。
  [宋兰]税收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纳税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与税收有关的问题,今天我们将借这个机会,通过中央政府网站与网民朋友进行沟通和交流。欢迎大家就税收工作和办税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主持人]好,那我们开始回答网友的问题。
  [网民]近几年税收收入增长很快,除经济发展提供充裕的税源之外,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宋兰]这几年,我国税收收入的确增长很快,2003年突破2万亿,2005年突破3万亿元,2006年达到37636亿。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大大增强了国家的财政实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财力保障。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是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反映,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的不断增强为税收收入增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加强征管,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平稳增长。
  [宋兰]从税收征管角度讲,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五方面采取措施:一是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法治。在组织税收收入中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严格税收执法,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
  [宋兰]二是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经济税收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推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类管理,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控器具推广,加强各税种管理。
  [宋兰]三是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改进管理手段,加强数据管理和应用。
  [宋兰]四是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为目标,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税效率。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强化纳税咨询辅导。
  [宋兰]五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务稽查。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对一些管理薄弱的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采取以上征管措施,有效地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增长。
  [网民]目前在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办税过程中要求比较繁杂,请问宋局长,税务总局对此有何看法?如何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什么时候我们能不排队啊?
  [宋兰]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不必要负担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责任,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也是上级税务机关的责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的额外工作负担相互联系,基层税务机关负担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会相应减轻,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有利于减轻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
  [宋兰]目前基层和纳税人办税负担较重主要反映在办税流程不够优化,要求基层和纳税人填报的表证单书繁多,税务检查项目重复等等。对此,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多次强调,既要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也要减轻基层税务机关不必要的工作负担,而且先后就此发了两个文件。
  [宋兰]前一阶段,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同志在北京、江苏等基层调研的时候,专门围绕"两个减负"的问题听取基层意见,商讨解决办法,要求在税收工作中切实落实"两个减负".这方面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宋兰]一是在税控器具的推行和税务证照的发放过程中充分考虑纳税人利益,能减则减,能省则省。如去年统一开展的换发税务登记证中允许只换芯不换封皮和外框,对当年新登记的纳税人减免工本费,共为纳税人节省费用支出10亿元以上。将一般纳税人使用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免费升级为可开具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一机多票系统,并免费培训,为纳税人节约资金1.2亿元左右。通过减少发票的联次,区别各联的不同功能和要求,压缩印刷成本,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宋兰]二是大力清理、减并要求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去年税务总局通过清理、取消和减并了68种要求基层报送的报表资料,目前正对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进行清理。要求税务部门内部做好信息共享,不能让纳税人多头报送、重复填报各种资料。简并税收执法文书,将过去300余种执法文书减并为67种。
  [宋兰]三是加强国税局、地税局的协调配合,减少对纳税人的涉税事务性要求。如,在全国推行的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纳税评估、联合纳税检查、联合税收宣传等等,使过去要企业国地税两头跑的事情逐步做到一次办结。
  [宋兰]四是大力推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归并纳税人办税程序,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成本。如,改变增值税抄税申报、认证多个窗口办理的做法,要求在一个纳税申报窗口全部办结过去三个窗口的工作事项。要求办税服务厅作为前台统一受理纳税人的各项税务需求,转由职能部门办理,再由前台统一答复,一站完成,避免纳税人多头奔波。
  [宋兰]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广泛开展便捷式的税收服务。向信息产业部专门申请了"12366"特服电话,作为全国国地税纳税服务热线,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在总局、省局开通了税务官方网站,推出网上办税、纳税咨询、政策发布、政务公开等栏目,为纳税人了解政策,办理税务事宜提供新的平台。
  [宋兰]落实"两个减负"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需要下大力气抓好的事。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更多地考虑纳税人的利益、纳税人的需求,为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供良好的环境。上级税务机关在出台政策、布置工作时要更多地考虑基层税务机关的实际情况,为基层贴近纳税人搞好管理与服务创造必要条件。
  [网民]我们知道发票是报销依据,也是纳税凭证,现在开假发票和卖假发票的都很多,那作为发票的管理部门——税务机关,怎样加强监管?
  [宋兰]近年来,在发票管理工作中税务机关通过创新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逐笔开具发票、推行税控器具开票、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强化税源监控"的发票管理良性机制。
  [宋兰]加强发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要着重解决虚开和不开发票两大顽症,把对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的制度要求与鼓励消费者介入的发票有奖、发票查询(辨别真伪)活动,和逐步取消手工发票的税控器具推广结合起来,使税务监督、消费者监督、电子监督三管齐下,以保护自觉守法的纳税人。
  [宋兰]目前发票管理的新机制还在建立、完善之中,还需要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从依法遵从、维护税收、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出发配合和支持税务机关工作,共同净化税收环境。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加大打击制售、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期我们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和群众举报,捣毁了一些制假窝点和犯罪团伙,今后,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还要加大力度,常抓不懈。
  [宋兰]借这个机会,我也提醒广大纳税人和广大消费者,在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及时、正确地开具和索要发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民]税务部门什么时候能够主动给每一个依法纳税的公民寄送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呢?
  [宋兰]按照规定,纳税人完税以后税务部门都要及时开具完税凭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税票。由于目前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不直接接触纳税人,对缴纳税款的个人不掌握明细情况,因此无法给每一个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宋兰]但在扣缴义务人全员申报方式和纳税人足额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能够也会主动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目前在个人所得税管理过程中,已要求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明细申报制度,落实全员明细申报制度的地方已开具个人完税凭证。如,北京市地税局对2006年已代扣代缴个税纳税人都开具了完税凭证,寄送到了每一个纳税人手中。这个凭证对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自豪感、成就感以及维护纳税人的诚信都是很有好处的。据统计,今年1至3月份,全国共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300万份。
  [网民]我们企业财务人员向专管员或税务局提出问题,但有时候得不到明确的答复,有的答复也只是口头上的,这样企业在遇到税务检查的时候可能出现处理意见与以前相关答复不一致的情况,请问税务局能否给出书面答复?
  [宋兰]目前纳税咨询的渠道有多种方式。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非直接见面的方式咨询,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咨询,或直接询问税收管理员。一般情况下通过这些渠道纳税人的疑问应该能够得到有效解答。
  [宋兰]通过非见面方式可以节约时间,通过到办税服务厅咨询可以实现面对面交流,直接咨询税收管理员可以发挥税收管理员全面了解纳税人情况的优势。但是,这些咨询建议仅仅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各种情况而提出的参考意见。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纳税人自己最清楚,如果纳税人提问题的信息不够全面或者不完整、不真实可靠,那么税务机关的答复就难以明确和准确,所以税务机关的答复只能供纳税人参考。
  [宋兰]从这个意义上说,咨询行为是不发生法律后果的,不能替代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得出的结论,纳税咨询的建议也不能同等于税务检查的结论。目前,税务部门正在改进和完善纳税咨询辅导方式和内容,建立纳税咨询法规库、知识库,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培训。
  [宋兰]随着法规库、知识库的建立和健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咨询辅导载体的完善,纳税辅导的口径将逐步得到统一,咨询辅导的水平也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网民]交了税以后税收都用在什么地方了呢?我们老百姓都得到了哪些实惠?
  [宋兰]税收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财政支出,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支持农村发展,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进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建设,进行国防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用于政府行政管理,开展外交活动,保证国家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要。
  [宋兰]这实际上就是老百姓得到的实惠。大家从今年"两会"温家宝总理的报告和财政部的预算报告中,可以更直观地看出国家税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情况。
  [宋兰]比如,去年中央财政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3397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422亿元,增长14.2%;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国财政教育支出4752.7亿元,增长19.6%,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536亿元,增长39.4%,各级财政安排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1840亿元;支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国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311.6亿元,增长26.5%;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的投入力度,全国财政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7.6亿元,增长17.3%;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全国财政科技支出安排1260.4亿元,增长26.2%;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全国财政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834.5亿元,增长18.6%;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完善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和森林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中央财政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资金达到1527亿元,比2005年增加407亿元。
  [宋兰]国家用于这些方面的开支都是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也充分说明了国家税收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宋兰]需要指出的是,税收与一些政府性的基金和收费不同,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其分配和使用具有广泛性和公平性的特点。国家征税的时候不需要向具体纳税人付出报酬,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也不直接、等额用于具体纳税人,而是通过财政分配用于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众需要。
  [宋兰]我们希望广大纳税人包括网民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依法诚信纳税。税务部门也将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保障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不断增强国家财政实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主持人]很多网友特别关心《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引进外资会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宋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内资企业所得税负担将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外资企业的总体税负会略有上升。为此大家确实有一种担心,会不会影响外资引进,这种顾虑是可以理解的。但从更广泛的视野来看,就会得出积极的结论,因为新税法的过渡政策和一系列法律性的优惠继续对外资保持吸引力,新税法规定老外资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在新税法实施五年内过渡到新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的继续享受至期满,而且对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环保和节能节水项目、创业投资企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享受。这些税收政策为外资企业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张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宋兰]我国稳定的政治局面,逐步健全的法制环境,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广阔的市场等,才是对外资真正具有吸引力的因素。加上新税法对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设计了较好的税收制度,可以肯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必将为我国外资的引进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网民]社会大众可通过哪些途径得到最新的税收法规信息?
  [宋兰]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力度。社会公众和纳税人要了解税收政策、法规可以访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各地税务网站,查询最新法规、税务公报、税收法规栏等栏目,我们还有《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都提供了税法信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询问,以及各地税务机关设立的办税服务厅面对面咨询都可以得到相关信息,通过这些途径一般都可以解决纳税人的问题。而一些特殊的问题最好能够到办税服务厅来面对面与税务机关人员沟通或者咨询。
  [宋兰]目前税务总局网站的信息更新很快,"12366"服务热线的税法信息更新得也很快,基层税务机关掌握得也很及时,税收的政策、法规都能及时发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浏览或是通过打电话等多种渠道进行税收咨询。
  [网民]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都有哪些手续,是怎么扣的?请谈谈具体情况。月收入超过1万,需要到税务局登记,我想请问,如果我的收入是在1万元上下浮动,是怎么处理的?
  [宋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征缴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每年公历1月1日到3月31日期间都应该到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至于个人收入达到一万元的如何申报,主要看收入的来源。如果是任职受雇佣的人员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就是由发工资单位进行代扣代缴;如果是非任职受雇佣的人员或没有被代扣代缴的收入就应依法到税务机关申报。
  [宋兰]申报期需要报送哪些资料,按照现行的规定要求,主要是填一张申报表,带着身份证复印件在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邮寄申报,或是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网民]一些地方对于2月1日开始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没有制订出实施细则,请问将如何推动清算工作?
  [宋兰]土地增值税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税种。1995年1月27日发布并实施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束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和其他原因而无法具体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预征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峻工办理结算以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及转让的特点决定了对其征收土地增值税必须采取先预征后清算的征管方式,这类似于企业所得税按季或按月预征,按年度汇算清缴。只是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受房地产开发周期的影响,不能按年度进行,要待项目完工并销售以后再进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再清算,这是该税种开征以来就明确规定的。
  [宋兰]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是为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特别是针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一些问题和难点,在征管方面做出一些规定,简化了清算办法。这个通知自今年2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各省税务机关可依据本通知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清算管理办法。这个通知下发后,各地地方税务机关都在认真贯彻落实。
  [宋兰]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都较长,不少项目还采取分期开发或滚动开发的方式,且财务核算较复杂,清算和管理工作难度较大。因此,各地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清算管理办法并开展清算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需要根据项目开发完成的情况进行,因此每个项目清算的时间是不一样的。目前各地都在开展这项工作。对项目实施具体清算后,就会有税款的多退少补。总局和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会进一步抓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确保土地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的贯彻落实。
  [网民]最近社会上对物业税有很多说法,请问物业税何时开征呢?
  [宋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物业税实际上就是不动产税或房地产税,是在房地产的保有环节按年征收的一种税。西方一些国家对房地产大多按其市场价值或评估值征税,采取普遍征收的原则。我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对内资企业和内地居民征收了房产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税种可以简称为房地产税。其中房产税是按房屋的原值或租金收入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土地面积计征,对个人居住用房地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宋兰]由于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确立的,与当前经济发展变化的情况存在许多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即通过稳步推行物业税来取代目前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物业税,一方面可以完善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制,进一步贯彻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确立一个稳定的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扩大地方税的收入规模;同时,还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
  [宋兰]因此,我们一直在做房地产税制改革方面的研究和准备。由于税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因此需要认真研究。特别是物业税的出台,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配套条件,包括制度方面、技术方面、人员专业技能方面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条件。因此,开征物业税问题还需要积极研究,稳步推进。
  [网民]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每月报税要用2个多小时。报税工作是否可网上完成?
  [宋兰]纳税申报期内办税服务厅人员较多、纳税人报税排队时间较长的问题已经引起总局的高度重视,已经和正在采取的解决措施主要有:一是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采取分类确定申报期限、开展预约服务、推行多元化申报等手段,提高办税效率,缓解办税服务厅的压力。
  [宋兰]二是要求各地办税服务厅合理设置办税窗口,办税工作量较大的要适当增加"纳税申报"窗口,并要整合工作流程,尽可能在一个窗口办完纳税人申报事宜,避免纳税人多个窗口排队等候的现象。
  [宋兰]三是研究改进申报方式。比如,对一些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纳税信誉良好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自愿实行网上报税方式。采取网上报税方式后,现行管理制度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完善。在这里,我还提出一点建议,在目前还没有实行网上报税工作的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到申报期的前几天进行报税,错开高峰,避免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增加办税负担。
  [宋兰]我相信,只要税务机关设身处地的为纳税人着想,多想办法,只要纳税人理解支持,积极配合,目前办税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定能够解决好。
  [网民]未来两年我国可能会出台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宋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基本原则,这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调整完善税制和加强税收管理的方向与要求。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家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税制。从近一个阶段来看,涉及税收优惠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宋兰]一是落实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工作。今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标志着2008年中国将实行内外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此次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一个特点就是显著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新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并对小型微利企业设立了20%的优惠照顾税率,对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了15%的优惠税率。新法还对现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有增有减的调整,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根据初步测算,不考虑经济自然增长对税收的贡献,2008年新税法实施当年,财政减收约930亿元,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减收约1340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增收约410亿元。
  [宋兰]二是进一步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工作。2004年中国在东北地区八大行业实施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中部地区老工业城市也将比照上述政策执行。未来两年,增值税改革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进。增值税作为我国最大的税种,转型改革将对我国的财政收入带来一定的减收影响,但目前由于缺乏基础数据,尚无法预测全面推行可能带来的减税规模。
  [宋兰]三是研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措施,充分运用税收政策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
  [宋兰]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产品加工的增值税制度,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宋兰]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实施促进科技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各项配套税收政策,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政策,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继续实施促进西部大开发、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宋兰]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调整后的福利企业税收政策,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实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做好废旧物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政策的研究调整工作,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贯彻好扶持老少边地区发展以及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研究完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税收政策措施。
  [宋兰]研究完善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优化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结构,缓解环境污染,保护紧缺资源和能源,减少贸易顺差对我国国际收支的压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
  [宋兰]总之,中国的税制改革工作是根据国家整体经济运行的阶段性特点,进行的有增有减的改革,但总体说来,随着我国税制的完善发展,税收负担将越来越合理和公平。
  [网民]"两税合并"后,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有什么变化趋势?外资企业是否还享受税后利润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呢?
  [宋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除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外,会逐步统一到执行全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除依据新税法第三十六条或第五十七条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优惠不再继续执行。
  [网民]促进中部崛起国家有何相应的税收扶持政策?
  [宋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税收政策,主要有:一是选择中部地区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比照东北地区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即允许企业购入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款在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宋兰]二是在中部地区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政策,对内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通过科研投入、工程设备采购以及税收政策等,支持重大成套装备技术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
  [宋兰]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发文,明确了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老工业基地城市,国家税务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
  [网民]从网上看到税务部门正在建设金税工程三期,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宋兰]金税工程是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简称,是我国电子政务工程重点建设的"十二金"工程之一。继金税工程一、二期成功实施后,国务院于2005年9月批准了金税工程三期立项。
  [宋兰]金税工程三期就是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建立基于全国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网络,总局和省一级税务局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网民]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下一步会不会作出新的调整?
  [宋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进行纳税申报,是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确定的法定义务,纳税人应该严格遵守。
  [宋兰]今年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年。在广大纳税人的理解配合和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按期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近163万人,与税务机关已经建立的个人所得税档案掌握的数据比较接近,其中有些不在建档之中的个人也主动进行了申报。
  [宋兰]但是,还须看到,万事开头难。这次申报过程中,社会上出现了不少议论,一些人对纳税申报工作提出疑问,其中有些看法和建议不无道理。对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看到,国家建立这样的制度是完全必要的,意义是重大的。
  [宋兰]国家"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这个制度包含的范围比年所得12万的申报制度范围要广得多,年收入12万以下的人都要进行申报,这是一个社会进步的表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调节,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宋兰]从国际来看,个人申报制度是很普遍的,经济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管理都建立在个人自行申报的基础上。最近《人民日报》以"国外个税申报面面观"为题,介绍了一些国外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如美国只有3亿人口,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人数就有一亿多人,只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就要申报。我们国家也要借鉴这种国际的经验,改进我们的管理。
  [宋兰]我们国家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与自行申报的要求是有差距的。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分类税制模式,即对每一项所得根据来源渠道不同,规定的税率不同、扣除不同、征收方法不同,分别按次、按月、按年计算征收,而申报又是一种综合性的申报,这给纳税人带来一些麻烦,也给税务机关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宋兰]纳税申报制度的推行,也提出了加快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要求。我们在这次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中积累了很多经验,也发现一些不足。申报工作结束以后,各级税务部门正在认真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通过完善税收制度,搞好纳税服务,加强税法宣传,做好今后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
  [主持人]感谢宋局长回答了网友这么多问题,也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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