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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国税重奖涉税举报人

镇江国税重奖涉税举报人

  江苏国税网讯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某公民实名举报丹阳某电子公司用“销售不入账”等手法偷税,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经国税稽查局查实后,该公司被处以补税38万元、罚款38万元,举报人因此被奖励人民币2万元;另一位公民实名举报该市某羽绒生产企业用“两套账”手段偷税95万元,经税务稽查人员查实后,该企业所偷税款被全部追缴入库,并被处以罚款66万元,举报人因此被奖励1.6万元。

   随着税收宣传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协税护税的热情不断提高,公民通过信函、来访及电子邮件等多种举报方式,向国税部门提供有利的办案线索在镇江市呈逐年上升趋势,举报案件越来越成为该市税务稽查的重要来源。据统计,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市国税稽查部门通过举报线索查处涉税案件200多起,查补入库税款615万元,并根据检举人贡献大小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对18位实名涉税举报人给予了500元至2万元的现金奖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出台的《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税务机关将根据其贡献大小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给予奖励,奖励分六个级次,最低收缴入库税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最高收缴入库税款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10万元的奖金。办法同时规定检举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行为也将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杨立  宋晓军)

  作者:杨立 宋晓军 作者单位:镇江市国税局  


www.jsgs.gov.cn    2007年04月22日 23:19:32  编辑:金冈  来源: 江苏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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