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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违法呈现新特点税务机关加大查处力度

涉税违法呈现新特点税务机关加大查处力度

  杨绍艾:  
   
  在对“2006年度十大税收案例”进行点评时,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巡视员杨绍艾表示,近年来涉税违法案件存在涉案金额大、呈地区性、团伙性趋势和作案手段隐蔽等特点。据此,税务机关加大了查处力度,重点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其中就包括本次活动评选出的十大案例,税收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杨绍艾说,税务机关通过检查发现,涉税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发生在商品流通领域、房地产业、中介服务业等行业;作案方式主要有利用假发票或虚开“四种票”(交通运输发票、海关代征增值税完税凭证、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骗抵增值税进项税额、骗取出口退税,利用两套账、账外账等手段隐瞒销售收入或销毁账簿偷逃税款等。
  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了新特点和新趋势。这些案件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是具有明显的团伙作案特征,并向区域性、网络化发展。比如,江西省南昌市“5·05”特大制售假发票案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高智商、有组织的团伙犯罪。其内部具有严密的分工,包括制作、贩卖、出售、使用等各环节,犯罪过程实行单线联系,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再如“夏都专案”,中南地区以深圳鄂尔多斯公司虚开、骗税团伙为中心,与之相关的企业涉及广东、青海、河南、湖南、福建等省。华东地区以江苏盛世华依公司虚开、骗税团伙为中心,与之相关的企业涉及江苏、安徽、浙江、山东等省。同时,这两个犯罪团伙又通过主要犯罪嫌疑人建立了联系,从而使骗税团伙结成了一个庞大的骗税网络。
  第二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案件涉及的生产企业大都打着合法经营的招牌,并以部分正常生产能力为掩护,制造生产假象,虚高生产能力和生产数量,从而躲避税务机关的检查。
  第三是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经验,作案后迅速转移资金并逃逸。一些犯罪嫌疑人非常熟悉作案地的经济环境,了解税收政策和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作案手段十分狡猾,大多是幕后操纵,遥控指挥,单线联系,一有风吹草动立即逃窜。如在“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中,犯罪团伙操纵4户虚假废旧物资企业和19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短短3个月虚开发票的行为即达到高潮,且资金转移快。案发后,这些企业都迅速逃逸。
  第四是涉案金额大,涉案企业和犯罪嫌疑人多。一些案件的涉案金额已不止百万元、千万元,几十到几百个企业涉及案件,犯罪嫌疑人也有一批之多。
  针对这些案件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涉案地税务机关认真研究分析情况,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其中包括,加强了对重点案件的查办和跟踪督办,加大案件督办力度,使大案要案的查处取得明显成效;对涉及多个省(区、市)的案件及时组织案件协查,坚持一查到底,不放过一条可疑线索,使团伙作案得到有效遏制;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和执行力度,不让违法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与公安机关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有效侦破了大量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展现了警税联合执法的威力。
  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将从几方面着手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杨绍艾表示,其一,深入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和对重点地区的税收专项整治;其二,突出重点,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其三,拓展案件查处的部门协作深度和广度;其四,加强案件协查,健全查办跨地区大案要案的指挥协调和稽查协作网络;其五,加强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展示税务稽查威慑力,宣传打击活动成果,扩大社会影响。  




  www.ctaxnews.com.cn 2007.02.07  郑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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