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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

废旧物资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

  
  自金税工程防伪税控子系统和稽核系统运行以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现象少了,但利用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偷税的不法商人和企业多了起来。
  1.经营单位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金额和数量。一些经营废旧物资的不法分子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就可以领到普通发票,用于虚开销售发票金额和数量。然后,通过下家洗票公司到国税部门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销售专用发票。就这样,虚开普通发票转手成为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经营单位开具统一销售发票金额不实。由于用废生产企业多,造成废旧资源紧张。经营单位采取送货到目的地的方式,将长途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销售收入合并开具到销售统一发票中,以达到少缴纳运输业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的目的。
  3.用废企业多抵进项税额。经营单位将运输费用开具到销售统一发票中,因为废旧物资进项按10%抵扣,运输进项按7%抵扣,造成用废生产企业多抵扣3个百分点。
  4.用废企业的物料消耗标准难以确定。由于有些地区只有一家用废生产企业,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参照其他企业核定企业耗材标准,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
  笔者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内部废旧物资相关信息网络。税务部门及时了解废旧物资行情,参照市场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及各种用废企业物料消耗标准,建立内部相关废旧物资价格信息及行业物料消耗标准,以便征管部门了解废旧物资的价格,及用废企业物料消耗标准。
  2.使用防伪税控废旧物资开票子系统。为加强对回收经营单位的监督,应尽早启用防伪税控废旧物资开票子系统,并通过该系统开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以保证下游用废企业购进业务的真实性。
  3.充分利用稽核系统。严格审核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利用稽核系统比对发票要素,注意同类同项目的废旧物资单价要素,参照废旧物资市场价格,如果同类同项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这种发票不能抵扣,从而管控虚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现象。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市国税稽查局  



www.ctaxnews.com.cn 2006.11.08  陈友明,王强彪,胡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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