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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获准投资银行 额度不得超过总资产3%

保险机构获准投资银行 额度不得超过总资产3%

    自中国人寿以及平安保险先后涉足投资银行业之后,10月16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机构以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3%的比例进行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

  《通知》将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分为一般投资和重大投资。投资总额低于拟投银行股本或者实收资本5%的为一般投资,5%以上的为重大投资。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投资银行股权只是保险资金在股权投资领域迈出的第一步,相关股权投资的管理办法将择机出台。

  在资格限定方面,规定如果投资银行股权在5%-10%之间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000亿元;投资银行股权在10%以上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500亿元。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一般不超过两家商业银行。

  在投资比例方面,《通知》规定一般投资和参股类重大投资余额的合计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3%,一般投资单一银行股权的余额,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1%。其他重大投资的余额报中国保监会审批;重大投资运用公司资本金的余额,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实收资本扣除累计亏损的40%。

  对于投资资金来源,规定保险机构可以有效运用公司资本金、负债期限10年以上的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资金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金投资银行股权,并根据不同资金性质,确定投资股权归属和收益分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则可以受托投资银行股权。

  另外,《通知》还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运用实收资本投资银行股权,必须扣除投资其他法人的资本,且投资银行股权的资金不包括其他法人的保险资金。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的长期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资金,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万能保险产品和其他理财类保险产品的资金。

  为有效控制风险,《通知》还对保险机构可以投资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呆坏账拨备比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不良贷款率等指标均作了严格规定。如果是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除符合一般投资要求外,还需拟投银行承诺保险机构取得决策或者监督机构的席位。(记者 安明静)







www.jsgs.gov.cn    2006年10月17日 10:21:11  编辑:刘衎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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