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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新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与旧申报表比较,新申报表在形式上、内容上都发生了不少变化。其中在形式上的变化主要有:主表进一步简化,由原来80多行减少到35行;附表进一步细化,由9类增加到14类;针对会计与税收差异比较多的特点,新申报表在报表设计上还突出了对主要纳税调整点的反映。新申报表在内容上也有很多变化,需要纳税人特别关注。”北京致通振业税收筹划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李记有表示。
  李记有结合具体项目,详细解读了新申报表存在的诸多变化。
  首先,收入总额部分:项目内容发生了变化:删除了销售退回、折扣与折让、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特许权使用费收益、租赁净收益、汇兑净收益、资产盘盈净收益等项目。
  项目构成发生变化:1.新申报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旧申报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分行业),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的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固定资产转让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收入(含逾期押金),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主要差异:取消分行业列示的销售收入;让渡资产所有权收入不在此项列示,此项数据主要来源于会计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应计入当期的视同销售收入。
  2.新申报表其他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的资产、评估增值);旧申报表其他收入包括从下属单位计提管理费收入、价外基金收费及附加、债务重组收入、罚款收入、接受捐赠的资产、评估增值。
  主要差异:此项列示增加固定资产盘盈及让渡资产所有权收入内容,此项数据主要来源于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及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收入。
  其次,扣除项目部分:销售(营业)成本:新申报表成本包括与收入明细相对应的成本;旧申报表成本项目是按行业分别列示的。
  期间费用:新申报表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旧申报表期间费用是按费用明细项目列示的。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新申报表与旧申报表列示的内容是一致的。
  投资转让成本:此项是新申报表新增内容,填报转让投资资产(包括短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必须按税收规定计算投资成本调整。金额等于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9列第17行。
  其他扣除项目:此项是新申报表新增内容,包括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其他(包括三项减值准备)];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成本费用(资产评估减值)等。此项目根据会计科目营业外支出及税收应确认的其他成本费用分析填列。
  第三,纳税调整增加项目:项目构成发生变化:新申报表增加本期发生数及税前扣除限额两栏次。
  项目内容发生变化:新申报表增加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销售佣金、股权投资转让净损失、财产损失、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本期增提的各项准备金、与收入无关的支出、本期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房地产业务填报)等项目,减少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项目。
  第四,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内容发生变化:新申报表增加工效挂钩企业用“工资基金结余”发放的工资,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补充医疗保险(可税前扣除的部分),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整增加、在本年度发生了减提的各项准备金,本期已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房地产业务填报)等项目。删除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项目。
  第五,免税所得方面,新申报表新增减免税项目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进步、基础设施建设减免、各类区域优惠减免、农业减免、第三产业减免、文教卫生减免、促进就业减免、资源综合利用减免、劳改劳教减免、军队企业减免、金融类减免、抵免所得税额等项目。
  第六,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此项目是新申报表新增内容,单独新增报表列示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
  第七,加计扣除额,此项目是新申报表新增内容,单独新增报表列示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
  第八,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及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应预缴的所得税额,此项目是新申报表新增内容。
  “新申报表是根据1998年以来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变化的情况,在认真总结现行申报表设计、使用的经验与不足、广泛征求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设计改进的,内容全面、填写简便,使会计实际操作与税法有效地结合,非常具有实用性。可以说,新申报表的改进是非常有必要而且成功的。”李记有表示。




  www.ctaxnews.com.cn 2006.05.15  致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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