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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待破题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待破题


www.ctaxnews.com.cn2005.10.10 陈敏,肖海翔




  目前,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加入股权分置改革的行列,而第二批股改试点公司中,中化国际等7家公司借股改之机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并“闯关”成功,股权激励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上市公司参与股改的积极性。因此,在股权分置改革全面铺开之际,市场各方对推进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机制亦予以了高度关注。
  股权激励是利用股票或其他股权性权益将公司高管人员与公司利益相结合的现代公司激励机制,经过近50年在世界各国资本市场上的实践与探索,股权激励机制被认为是解决由委托———代理关系导致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股东利益冲突问题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在具体安排上,股权激励制度的基本模式很多,如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管理层/员工收购(MBO)等。其中,股票期权计划发展最快而且规模最大。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长期、灵活、极富创意的激励机制,曾经缔造了微软帝国和硅谷的奇迹,一度成为“一夜暴富”神话的代表。目前超过90%的美国上市公司都在实行股票期权制度。而在法国,这一比例同样高达89%。我国股票期权的最早尝试始于1997年上海的埃通公司,此后陆续有上海贝岭、电广传媒、东方通信、清华同方、长源电力等公司较早试行。当前的股权分置改革无疑加快了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进程。
  然而,与国内股票期权逐步升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其发源地美国,股票期权正在遭受冷遇。先是软件巨头微软公司于2003年7月8日宣布公司将停止向员工派发股票选择权,之后全球最大的管理软件厂商SAP及AppliedMaterials等公司也纷纷效仿。尽管导致这些公司停止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的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恐怕是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02年10月发布的新准则中,要求公司将股票期权作为一项费用列示于损益表,这种被称为公允价值法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将导致公司盈余大幅降低,从而影响期权持有者可能获得的收益。根据标准普尔提供的统计数据,按照新准则对股票期权实行费用化,2004年度标准普尔500的报告盈余至少降低了7.4%,许多高科技公司报告盈余的降低幅度则更大。
  可见,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是导致微软等公司放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原因。对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学界的争议主要集中在确认和计量两个方面:(1)股票期权应作为一项资产还是费用予以确认;(2)如果作为一项费用,该项费用的金额如何计算?从目前研究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人支持将股票期权费用化而不是作为一项或有资产予以记录。不仅如此,在FASB2002年发布的SFASNO.123号准则《以股票为酬劳基础的会计处理》及IASB(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04年发布的IFRSNO.2号准则《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中,都规定将股票期权作为一项费用予以确认。实际上,美国会计准则一直以来都坚持股票期权费用化的观点,只不过在计量方法上经历了内在价值法(APBNO.25,1972)、最小价值法(FASB,1984)、公允价值法(FASB,SFASNO.123,1995)、修订的公允价值法(FASB,SFASNO.123,2002)的过程。
  那么,FASB和IASB最终确定采用的公允价值法何以会导致公司费用的大幅度提高呢?这是因为内在价值法按股票现行市价超过行权价的差额确认费用,而通常情况下,授予期权的股票现行市价与行权价差额很小,有时甚至低于行权价,如中化国际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行权价为5.0元,而复牌当天中化国际的最高价仅为4.98元;最小价值法则按(股票当前市价-预期发放的股利现值-行权价格的现值)即公式Max{0,[S-PV(X)-PV(D)]}来计量股票期权,通常情况下计算结果也不会产生高额费用;而公允价值法一般通过期权定价模型来计算期权价格,最常用的是著名的布莱克—斯科勒斯模型(Block—Scholesoptionpricingmodle),按照B—S模型计算出的期权价格往往会导致较高的公司费用,因而遭到许多公司的拒绝。
  以中化国际为例,2005年8月9日公布的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为:中化集团从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所余股票中划出2000万股作为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并根据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管理层期权的认购价格为每份0.50元,行权价格为5.00元。8月12日复牌时中化国际的股价为4.90元。假设未来2年内中化国际每年支付股利1.00元/10股,预期股利率10%,年股价波动率为30%,无风险利率7.5%,期权到期日2007年12月31日,则按内在价值法、最小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计算的期权费用分别为:
  内在价值法:期权价格=4.9-5.0=-0.1(为负时取0),则期权费用为零;
  最小价值法:期权价格=Max{0,4.9-PV(0.1)-PV(5.0)}=0,则期权费用为零;
  公允价值法:用Blo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价格=0.571元,则期权费用为1142万元(0.571×2000)。
  若中化国际采用公允价值法并将股票期权作为一项费用入账,则可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05年8月12日)
  借:管理费用——股票期权费用  11420000
  贷:股东权益——股票期权
  11420000。同时,此项预期费用按税法不予扣除,产生的时间性差异作
  借:递延税款3768600
  贷:所得税3768600。
  2.假定期权持有者均在2007年12月31日行使股票期权并支付现金,则行权日作
  借:现金  100000000
  股东权益——股票期权  11420000
  贷:股本20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91420000。
  此项业务将导致中化国际2005年增加费用1142万元,净利润减少765.14万元。
  尽管公允价值法由于使收益下降而遭到一些公司的反对,但从会计方法而言,在期权授予日按公允价值在损益表中确认股票期权费用具有明显的合理性,并且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安然、世通之类的财务丑闻再度发生。考虑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趋势以及降低国内企业进军海外市场的会计核算成本,笔者认为,即将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中有关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部分应充分借鉴FASB及IASB的现行做法,将股票期权计入会计成本并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这样,既可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调动经理人的积极性、防止短期经营行为,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又能防止公司粉饰财务业绩,避免会计信息失真,保护投资者利益。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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