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谣言空间

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谣言空间




2013-09-29 来源:烟台晚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等多个部门联合整治网络谣言,受到广泛关注,得到社会各界支持,取得明显成效。同时,社会公众也对整治网络谣言中的一些问题表示关切,如网络谣言如何界定?“薛蛮子”被抓是否因为是“大V”?“转发谣言信息500次”以上是否判刑?带着这些问题,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负责人。

  “薛蛮子”被抓与“大V”身份无关

  记者:最近关于整治网络谣言的消息很多,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一段时间以来,多个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整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坚决支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支持依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行为。最近查处的多名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人员,有的是为达到个人目的、非法攫取经济利益而故意造谣传谣,如秦志晖(“秦火火”)、杨秀宇(“立二拆四”),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以此来牟利,被公安机关刑拘。“秦火火”个人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就多达3000余条。有的是通过发布不实信息进行敲诈勒索,如被批捕的周禄宝,在网上先后发布攻击、诋毁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帖文1.5万余篇,先后对20余个单位和个人实施敲诈勒索。还有的是为发泄个人私愤而故意造谣诽谤中伤他人,如傅学胜是因为编造传播“非洲牛郎门”等诽谤谣言而被刑拘。
  有一些人因为违法犯罪被查处,也可能其在网上有较大影响,有舆论避开其违法犯罪行为,只强调他们是“大V”或网络名人,甚至造谣说“因言获罪”,这是误导。如“薛蛮子”,被依法查处是因为嫖娼、聚众淫乱,以及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和他的“大V”身份无关。

  “谣言倒逼真相”是为传谣找借口

  记者:什么是网络谣言?怎么区分故意造谣和无意传谣?“谣言倒逼真相”是否有道理?
  答:谣言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的虚假信息。通常所称网络谣言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谣言。的确,有的网民出于无意传播了谣言,需要加以区分,但故意传谣的特征是明显的。有的已经被证明是虚假信息,仍然被反复传播、炒作;有的甚至在传播中被加工、夸大,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谣言倒逼真相”这个说法实际是为传播谣言找借口。谣言和真相是两码事,不能是非不分。“谣言止于智者”,同样不能成为容忍谣言的理由,因为不能假定所有人都是“智者”而允许谣言传播。

  非故意传谣以批评教育为主

  记者:是不是造谣就要受刑事追究?
  答:网上发言也是要负责任的,这是常识。造谣诽谤,伤害了他人或社会,当然要承担责任,这是无可非议的。对于不是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以批评、教育为主。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曾指出,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网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有人说谣言信息转发达到500次、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就可被判刑,这样理解准确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关犯罪的现实需要,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需要,也是依法管网的体现。对于5000次、500次的量化标准,有些媒体的解读是有偏差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显然,根据这一规定,被转发500次的对象是特定的诽谤信息,而不是其他信息。

  整治网络谣言并非压制言论

  记者:有网民说整治网络谣言就是压制言论,您怎么看?
  答:这是错误的观点。打击网络谣言有利于保护正当的言论自由。我们的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谣言空间。放任谣言传播,无异自毁网络。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谣言传播。
  自由和秩序是辩证的关系,任何个人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不能无法无天,必须以不妨碍别人的自由为前提,自由不应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网民来自于人民,网民也是人民,网民上了网就是民意上了网。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互联网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充分重视并保障民众发表建设性的言论,深入了解和及时回应网上的民意呼声。广大网民通过互联网发表意见建议,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其积极意义日益凸显,这是有目共睹的。

  网站应为谣言传播担责

  记者:有一种说法,网站只提供平台,不应对网络造谣诽谤等违法行为承担责任,这样说对不对?
  答:当然不对。法律有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站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应通过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减少谣言信息传播的几率并能够及时阻止网络谣言信息的传播。没有尽到责任的网站,也会受到追究。
  近日,北京市网信办指导千龙网、新浪、搜狐等6家网站推出联合“辟谣平台”,加强网站自律,及时发布辟谣信息,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据新华社

  ■相关新闻

  辽宁:散布谣言可停网停机半年

  利用信息系统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谣言等,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6个月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处罚……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7日审议通过的《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修订)》,首次作出这样的立法规定。本报综合

原标题 [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谣言空间]
以上内容来自:烟台晚报
[责任编辑:yf001]

TOP

河北“净化网络环境” 依法关闭50余家网站

新闻热线:0311-85264547 2013-09-29 09:04来源: 石家庄日报


    9月26日,记者从河北省“净化网络环境”专项活动阶段性成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活动开展两个月以来,省委宣传部、省互联网信息办等14家相关部门集中打击了一系列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生态不断改善。其中,共清理网上淫秽色情、赌博等各类违法信息1.4万余条,依法关闭网站50余家,处置网上谣言124条。
    活动开展以来,相关部门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8·19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关于坚守七条底线指示精神,集中打击了一系列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清理了一批网上谣言、淫秽色情信息,全省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有效规范,网络生态不断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问题尤其是网络谣言、非法网站等得到了有效整肃。同时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引导网民参与投票评选和问卷调查,倡导善行义举,集聚网络正能量,发挥广大网民的主体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据介绍,河北省共清理网上淫秽色情、赌博等各类违法信息1.4万余条,依法关闭网站50余家,处置网上谣言124条,落地查证35人;开展多期“青少年健康成长”系列在线访谈;网络媒体行、网络文学、网络摄影、网络公益等14项重点网络文化活动吸引近百万人参与。
    “净化网络环境”今后将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绿色清朗的网络空间,形成强大鲜明舆论声势。

TOP



两岸和谐发展基金会发起百名律师吁净化网络环境

华夏经纬网   2013-09-28 13:29:47          


  由海峡两岸和谐发展基金会举办的“净化网络环境媒体座谈会”25日在北京举行。理事长任安利在座谈会上表示,为响应中央号召,净化网络环境,已经联名全国百名律师,出倡议书,积极协助网络维权诉讼,维护受侵害群体合法权益,并呼吁“坚守七条底线”,净化网络环境,文明上网,文明发帖,文明跟帖,杜绝各种网上谣言的传播活动。

  任安利说,针对目前互联网上存在的各种水军、网络炒作、恶意发帖、网络攻击等活动,些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曾经误导许多不明真相的网民,给群众生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部分网络谣言在短时间内引发恐慌,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一些谣言受害者纷纷表示,网络谣言危害无穷,必须坚决治理。为此,该基金会将联合全国100多名律师,呼吁净化网络环境,呼吁网民文明上网,文明发帖。并将发起百名律师百场公益诉讼活动,为遭遇网络维权困局的好人提供帮助,通过法律途径带动净化网络环境。

  此外,任安利还透露,为维护社会正义,让更多的好人敢于做好事,近期还将成立一个800万元的“好人权益维护基金会”,该基金会针对现在有些人做了好事却得不到理解、甚至还身陷官司的遭遇的情况给与支持,并通过基金会招募律师帮助这些人维权,让好人得到好报。(刘融)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孙艳红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