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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年轻,把坏事都干尽

趁年轻,把坏事都干尽

一个女人,若是做了一辈子的乖乖女,晚年回忆,想也是寡淡无味的。贤妻良母的你,在哪儿可以出岔子呢?想也是年轻年少时候吧。

   10几岁时,穿哥哥的蓝色运动服,放学晚归,和一帮男孩子瞎闹,打篮球踢足球,一身臭汗;把喝不完的矿泉水浇在头上,回归女生队伍里。

    从此,把男孩子的豪爽,不小鸡肚肠,不轻易掉泪。有团结协作精神,能把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女生拧到一块来。

    等到工作了,在办公桌上放一面小镜子,是一位好的“传球”手。能和男人做成好朋友,关系清白,不暧昧!

    10几岁,应该逃过学。小猪存蓄罐砸碎了,几年的压岁钱揣兜里。穿有洞的牛仔裤,背没书的书包,出门,去远方,流浪。然后身无分文,在车站或广场,尝一尝冷眼和炎凉,开始思念父母的唠叨。

   不服气,到人才市场找活糊口,看见手拿硕士、博士文凭的眼镜们冷峻的面孔,心阵阵惊着,开始想念学校。

站在十字路口,看高耸的灰色建筑,看滚滚车流,看拎着笔记本的美女匆忙从身边走过,举着手机,一口流利的外语。然后自己蹲下身,忽然大哭,为自己的灰暗、苍白。浅薄、无知,那种被时代抛弃的茫然和恐惧将自己压得抬不起头来。于是回家。从此懂得亲情如山,从此发奋读书。懂得读书如此令人心里踏实。

在20岁的时候,还要撞上爱情。瞒着父母,和一个不咋样男孩子私奔,然后,3 ,5个月以后,一个人灰溜溜的回来。从此知道,只会说不会做的男人,不可托付。知道没有面包,爱情难以存活。甚至还知道,单薄的爱情填不满宽阔的岁月。开始把精力放在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里,享受深入钻研的乐趣。开始知道,即使女人,也要热心事业,事业是支撑自己一生的大山。

甚至,在25岁之前,还要错误的爱上一个有妇之夫。和他偷偷约会,听他说自己妻子的刻薄和霸道,叹他叹生活的疲劳和人生的薄凉。然后在那个女人的眼泪里及时收手,转身而去。重新遇人,嫁人。

从此知道怎样去经营一个家庭,怎样推己及人地去关怀他的父母,怎样做一个温厚贤淑的妻子,怎样去体谅一个男人的悲喜和辛苦,怎样包容他屡屡犯下的小错误,怎样感念他陪你同守同城,不离不弃的执着。

25岁以后,在孩子出生之前,最多还可以干一桩坏事。厌倦了婚姻生活的单调雷同,以为读了许多书,可以再也不像自己妈妈那样,一辈子在厨房打天下,而事实并非如此。很失望,很茫然,于是不打招呼,离家出走。这时候,手头不紧,到哪儿都能从容养活自己。在外转悠一圈,旅馆换了一家又一家,其实也大同小异。

外面的饭菜常常不合胃口。饿得要命,自己烧菜,发现身后没人充当拉拉队,于是提不起兴致。半夜睡觉,没人给你掖被子。于是,跟着他回家,伏在他怀里啃他的脖子。并且,开始喜欢婚姻,计划开春生个宝宝。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犯错,何尝不是如此啊?以年轻的名义。奢侈的干够这几桩坏事,然后在30岁之前,及时回头,改正。
从此褪去幼稚的外衣。将智慧带走。然后,开始顽强的爱着生活,爱着世界!
也许只是一瞬间的擦肩而过,那种感觉却足以铭记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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