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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老师您好:
问题一、“私车公用,”那个养路费,保险费可在公司报销吗?
问题二、公司员工出差,在丹阳内一天补贴多少,出丹阳一天补贴多少,这个有规定吗?
很是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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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0楼龚雪2007-04-21 14:05发表的“咨询”:
  尊敬的老师您好:
问题一、“私车公用,”那个养路费,保险费可在公司报销吗?
问题二、公司员工出差,在丹阳内一天补贴多少,出丹阳一天补贴多少,这个有规定吗?
很是感谢!
您好!
1.私车公用的养路费和保险费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他与经营相关的汽车费用可凭汽车租赁协议在税前列支;
2.关于员工出差补贴问题,应由公司管理当局作出决定,按真实合理原则进行处理,目前地方税务及财政均无统一的规定.如一般人员出差丹阳市内,一天掌握在10-20元内,去省城掌握在25-30元内,去特区或南方的掌握在40-50元内等,只要公司的决定是合理的均可以执行,最好建议将决定报主管税务机关备个案,稳妥些 .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s: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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