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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化工企业向国外进口一批原料,又向国内采购一批原料,混合配比后售出,这样的销售能视同自产自销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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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0楼dongzi02452007-04-07 09:13发表的“咨询?”:
  你好!
   化工企业向国外进口一批原料,又向国内采购一批原料,混合配比后售出,这样的销售能视同自产自销吗?谢谢!
您好!
根据所述问题,目前尚无法回复您,请言明贵公司以上业务是出口还是享受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部分所必须弄清的问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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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家新办的外商独资企业,产品内销,企业所得税在优惠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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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用于内销的产品,无论是自产或外购原料再配比,都是可以的,注重自产产品的概念主要是源自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的需要,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65号)中规定: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下述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
  (一)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二)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三)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
  (四)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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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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