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税务师行业发起党员自愿
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
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中税行业党委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在全省税务师行业党员中开展自愿捐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业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响应号召,组织所在党组织党员自愿捐款。在做好党员自愿捐款的指导服务工作中,要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收入中统一扣缴的做法。
二、捐款要有序开展,一般不采取聚集方式。党员自愿捐款至所在基层党支部,由基层党支部上缴各市行业党委(总支),并实行属地捐献。
三、行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捐款的接收上缴工作,对所有捐献款项,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挪作他用。党员自愿捐得款项,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四、各市行业党委(总支)要做好捐款工作中的统筹指导和后续跟进等工作,并将本地捐款情况在统计报送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时报送至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邮箱:
632806703@qq.com)。
中共江苏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
本支部党员共捐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