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税务自查提纲
1.营业税?
(1)检查应税营业额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月租费、电信物品销售等电信业务,以及信息费等电信附加服务收入是否及时申报纳税,有无缺报、少报情况。二是有无以联合开展电信业务为名,分解、转移应税收入的情况。三是代办电信工程业务收入是否足额申报纳税。四是有价电话卡面值与实际销售款的差额,是否按折让后的净额申报纳税。?
(2)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及时准确性。一是对已实现收入,有无长期挂账(有的是挂在下属分支机构账上)或当年不入账的现象。二是对预收款项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确认收入。三是有无将租入电路、网元或设备等支出作为允许减除的项目在应税营业额中减除的情况。?
(3)检查适用税率的正确性。邮电通信企业的出租房屋、电路、网元或设备等租赁业务收入是否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申报缴纳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1)检查应税所得额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重点检查各种经营收入、附加收入等是否计入应税所得额。二是重点检查企业有无往来长期挂账及账外账的情况。三是检查预提费用、应付未付、应收未收款项的处理情况,对年末留有余额的预提费用和超过3年(外企2年)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调整成本和收入。?
(2)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一是检查各项成本费用的列支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有关纳税调整项目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重点检查各项管理费、计税工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租赁费、代付费用、财产损失、捐赠支出、营业网点的改扩建及装修工程支出等项目。二是电信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的业务使用时长、流量或业务使用费额度,有价卡预存款和有价卡实物,SIM卡,手机或手机补贴,其他有价物品或等价物等支出,是否按现行政策规定作为商业折扣或成本费用分别计入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并按规定标准扣除。三是检查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四是检查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五是检查按重估价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看其重估收益是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等。?
(3)汇总缴纳成员企业的汇总纳税申报检查。重点检查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3.个人所得税?
(1)重点检查扣缴义务人是否按规定全员全额地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发放的各种名目的奖金、补贴、补助、实物以及其他应税收入,特别是各类回扣、提成收入部分是否按规定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2)是否对实行年薪制的人员进行了年终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