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抓落实 税务机关再加码扶持“小微”

抓落实 税务机关再加码扶持“小微”



2015-03-10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作者:记者集体采写   

  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这项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引起了代表委员的热议,各地税务机关更是立即行动,测算调研,出台措施,为贯彻落实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充分准备。
  
  浙江、安徽和河北等地税务机关的测算数据显示,此次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扩大并延长享受期限,让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数量进一步增加,享受优惠的幅度进一步扩大。
  
  据测算,浙江省国税局系统将有3.7万户小微企业受惠,增加优惠金额5亿多元。河南省国税局预计将新增享受减半征收优惠企业5511户,减半征收企业达到8.8万户,占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的97%;新增减免税额9500万元,减免税额将达到3.6亿元。安徽省国税局预计可增加减免所得税额9225万元,全省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小微企业户数将达70686户,减免所得税额达2.9亿元,享受该项优惠小微企业的比例由89%提高到97%左右。河北省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将新增6200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8200万元,预计2015年全省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将超过4亿元。大连市将新增1500余户受惠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170万元。预计2015年广西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将达到17500户,减免所得税7150万元,分别比扩围前的2014年净增1300户,减免所得税净增3000万元。
  
  目前,各地税务机关正在积极行动,出台措施,确保这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胡秋生表示:“河北省国税机关一定会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不折不扣地把这一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河南省国税局副局长李廷廷表示,河南省国税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使优惠政策惠及更多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做到全覆盖,办税流程做到最简化,逐户提醒辅导,逐户加以落实。
  
  安徽省国税局将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和备案程序,明确告知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直接享受,不需经税务机关核准。根据纳税人申报表上填写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实行优惠自动备案。该局要求全省基层国税机关落实跟踪服务,逐户告知,在全省国税局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全部设立小微企业窗口,安排专人辅导申报,确保纳税人一次顺利办完所有业务。
  
  新疆地税局决定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系统绩效考评,要求自2015年第一季度起,季度预缴申报期终了后3日内,各地地税机关向区地税局报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统计表》及报告,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受益面不得低于97%。
  
  大连市国税局副局长吴杰表示,大连市国税局将不断优化流程,环节能减的减,速度能提的提,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该局将开展问卷调查,分析全市10万余户小微企业,对其中财务数据较为完整的3万余户开展综合效益评估,及时跟踪优惠政策效应,让精准减税转化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动力。


(责任编辑:王燕)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