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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税20轮谈判查结反避税案调整税额5.98亿

青岛国税20轮谈判查结反避税案调整税额5.98亿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徐伟 胡海啸 日期:2013-11-22

  日前,青岛市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批复,对青岛M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调整应纳税所得额5.98亿元,补缴税款4648万元。至此,这起始于2008年8月的关联企业国际反避税调查,经过4年多漫长的调查分析和20轮艰难谈判,最终尘埃落定。
  
  青岛M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3月的中外合资企业,某国M电子控股70%,经营期限30年,经营范围主要是GSM手机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该公司所有经营管理由外方控制,进口原料、产品出口全部由其集团企业控制。该公司自2003年开始生产GSM手机,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税收优惠政策。
  
  “2008年8月,我们通过分析该公司2003年~2007年度《损益情况表》、《财务指标统计表》和《销售情况统计表》发现,自2004年进入获利年度后,连续4年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0亿元、51亿元、53亿元和51亿元。该公司运营能力指标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比较理想,这与其销售收入逐年增长是一致的,而与其相对应的两项重要指标毛利率和利润率不但没有出现持续增长,反而呈下降趋势,与其良好的经营态势不符。”青岛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金海晖告诉记者,“各项指标表明,该公司存在明显的避税之嫌。”
  
  2008年10月,青岛市国税局向青岛M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下达了《转让定价调查审计通知书》,对其进行正式反避税调查。
  
  为了摸清企业基本经营状况、准确掌握该公司的避税疑点,反避税调查小组在6个月的时间里,对该公司2004年~2007年4年的账簿、凭证、报表、发票、合同章程及整个ERP核算系统进行了检查。
  
  通过对企业各型号产品成本中所含材料成本、制造费用和人工进行剖析,发现其所生产的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占成本比重均在97%以上,而其原材料采购大部分均是关联采购,不排除存在利用关联进口材料价格加成转移利润的行为。
  
  为了掌握进一步的证据,反避税调查小组依法向企业下达了限期提供资料通知书,要求企业提供其转让定价政策、境外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的原始价格资料。企业以上述资料属于境外资料自己并不掌握为由一拖再拖,最后只提供了部分产品的再销售价格资料,但对材料采购方面,企业以境内外的核算口径不同,准备资料工作量太大、所需时间太长为由,一直未能提供。
  
  “面对该公司的抵触情绪,我们坚持依法办事,以理服人,多次深入企业约谈各部门负责人如生产、技术、采购、质量、仓储、物流、管理等,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承担的功能风险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金海晖说。
  
  为了搜集证据,反避税调查小组通过登录互联网、发协查函、走访业内人士和有关单位等方式,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连续4年的“关联销售与非关联销售的利润比较、价格比较”以及同行业的可比性分析,排除了企业在产品关联销售、劳务费支付和融通资金等环节转移利润的可能性。
  
  “最终,我们把转移利润锁定在材料采购环节。”金海晖说。由于企业一直未能提供境外价格资料,而调查中发现韩国母公司在向被调查企业销售原材料时普遍存在价格加成,且加成比例较高。因此,青岛M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存在利用关联进口材料价格加成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的重大嫌疑。
  
  2012年,对该公司的反避税调查进入谈判阶段。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以企业未按规定提交关联采购的相关资料,拟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为突破口展开谈判。
  
  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企业感到了巨大的压力,税务机关的反避税调查也引起了某国M电子的高度重视,某国M电子转让定价课长和M电子中国税务总监先后来到青岛市解释公司的转让定价问题,与调查组展开谈判。
  
  “我们面对的是国际知名企业税务谈判高手,压力很大。”金海晖颇有感触地说,“谈判尽管很难,好在有4年调查分析掌握的大量事实证据。经过20轮的交锋,最终在企业定性分析、调整方法的选用、利润水平指标的选取、可比企业的选择等关键环节与企业达成了共识。”
  
  2013年,青岛市国税局最后认定青岛M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作为某国M电子的合约生产商,按照交易净利润法针对企业关联进口原材料进行调整,并根据其2004年~2007年GSM产品在同行业中的平均利润水平,本着公平合理的前提,选取中位数作为调整的利润水平指标进行相应的利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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