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外资公司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如何向税务机关申报?
我公司邀请日本一家公司为我们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其间,日本公司会根据需要派人来华提供劳务(时间很短,估计一年累计时间在30天内)。这样的情况下,外方需要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在中国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吗?如果要,应如何向税务机关申报?
答:日本公司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应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19号令)办理税务登记。至于如何申报,则应根据《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的规定,在每次发生纳税义务之前或申报相关纳税义务时,由非居民、扣缴义务人或者是非居民的代理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据此判定该项行为是否形成常设机构,再确定是否负有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