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 2012年01月3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规定,对企业持有2011年~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