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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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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3日  来源:司法部网站

   财政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坚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与财政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相结合,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相结合,积极推动财政部门广泛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加强领导和保障,深入推进财政普法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保障。财政部始终把财政普法工作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统筹规划,全面推进。不断强化一把手普法责任,成立一把手挂帅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健全普法保障措施,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不断完善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竞争上岗法律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财政普法长效机制。地方财政部门不断健全财政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和保障措施,绝大部分省级财政部门建立了横向到厅内各处室,纵向到乡镇财政所的普法网络体系,并安排了财政普法专项资金,设置了财政普法专职人员。

  二是加强指导,促进交流。财政部不断加强对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利用全国性会议、现场督导会、普法交流检查等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各种经验交流会50余次,有效指导、推动了全国财政系统普法工作。

  三是加强检查,实施考核。财政部不断完善检查评比方案、考核评比办法及相关计分标准,对省级财政部门实施督导检查和量化考核,其中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基础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依法理财等内容,特别是将省级辖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情况也纳入了考核范围。不断创新考核验收方式,采取自查与交流检查、考试与考核、学法与用法等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准确验收地方财政部门普法情况。省级财政部门也将财政普法工作纳入厅机关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将各地市、县的财政普法考核成绩纳入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强分类指导,精细推进财政普法

   财政部门积极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细分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推行特色化宣传服务。

  一是对于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注重学习宣传宪法和依法行政理论,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专门针对领导干部编写了依法行政法律读本,多次举办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活动,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作为司局级和处级干部培训及竞争上岗重要考核内容,举办了全国财政厅局长依法行政培训班,着力提高财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能力。

  二是对于广大财政干部,注重学习宣传财政专业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专门编写了财税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各种实用手册,普及财政各项法律制度。针对部内广大财政干部,组织专业培训班100多期,举办省级财政部门普法骨干培训班5期,培训普法骨干700余人次。

  三是对于广大财务会计人员,注重宣传财税、会计等法律制度,提高其学法用法积极性,提升其财会法律素质。举办了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赛财务会计人员达到1031万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学习会计法律知识的热潮。编辑出版财政法规汇编,开发运行财政法规信息平台,收录各种财政法规上万件,为广大财会人员工作学法用法提供了广阔空间。

   四是对于社会公众,注重宣传公共财政的惠民政策,树立了公共财政的良好形象。财政部门广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财政惠民政策及直接关系企业发展的最新财税法规政策, 举办了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参赛人数达到368万人。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创新普法形式,采取戏曲、曲艺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和喜爱。

  三、坚持学用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财政部门坚持学用结合,在普法工作中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一是不断推进财政法律制度完善。财政部积极推进普法与立法工作相结合,配合立法部门先后颁布实施了企业所得税法等5部财政法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14部财政行政法规,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43部财政规章,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框架进一步完善。

  二是不断推进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部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取消47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保留行政许可1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9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前已制定10项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财政部驻各地监察专员办事处普法,在严格财政执法行为同时,积极向预算管理单位、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制度,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利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账户管理等多种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不断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

  三是不断推进财政工作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的贯彻和学习,广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并组织做好预算信息公开与说明工作。2009年,首次向社会主动公开了经全国人大批准的当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等4张报表,2010年增加到12张,基本上细化到了款级科目。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和省以下预算公开工作。目前,共有90多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中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均已向社会公开了2010年的预算报告。

  “六五”普法工作中,财政部将进一步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财政普法,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为建设法治政府继续不懈努力。



(本文为财政部在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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