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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税务稽查累计查补收入3468亿元

“十一五”期间税务稽查累计查补收入3468亿元


  本报讯  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日前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对会议作出批示:全国税务稽查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税收事业发展作出了特有贡献。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全体税务稽查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希望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继续奋发有为,不断提升稽查工作整体水平,再创新的佳绩。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解学智在会上作了讲话。会议总结了“十一五”稽查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了“十二五”时期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部署了2011年稽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各地税务稽查机关累计查补入库收入3468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2376亿元。2009年和2010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各地税务稽查部门严格执法,分别查补收入1176亿元和1140亿元。

  “十一五”期间,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共查处各类税收违法案件136万起,其中涉及税款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2.5万起,查补税款920亿元。2010年,各地查处百万元以上税款的重大案件6425起,查补税款216亿元。自2008年12月以来,各地税务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共查获各类非法印制发票7.5亿份。2010年,查获各类非法印制发票6.6亿份,避免了上千亿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各地税务机关大力查处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检查非法受票企业6.8万户,涉及使用虚假发票761万份。“十一五”期间,各地税务稽查部门共对29个行业和118万户企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查补税款1719亿元。

  解学智表示,“十一五”期间,稽查执法办案成效显著,稽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稽查法制建设有效加强,稽查工作方式不断丰富,稽查执法行为日趋规范,稽查队伍素质明显增强。税务稽查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始终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这一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关键在于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关键在于始终突出规范税收秩序、改善税收环境的工作目标,关键在于始终把准税务部门的职责定位。

  解学智强调,“十二五”时期全国税务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落实总局党组提出的“一个牢记,四个必须”总体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实现稽查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为目标,以规范税收秩序、改善纳税环境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执法服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核心业务能力,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作出积极贡献。

  “十二五”时期税务稽查工作的基本目标是:稽查工作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稽查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十二五”时期税务稽查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坚决依法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对重大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和偷税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选择信息不对称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实施重点税源企业的定期轮查,规范重点税源企业纳税行为;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初步建立稽查执法能级管理办法。

  会议部署了今年税务稽查工作任务,要求各级税务稽查部门改革稽查管理方式,优化稽查资源配置;坚持依法行政要求,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服务理念,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夯实稽查执法基础,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突出信息管税意识,提升各项工作水平;狠抓干部素质建设,塑造廉洁高效队伍。

  据悉,今年全国将重点查处煤炭、建材、交通运输、再生资源等行业伪造真票套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四小票”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电子、服装类产品等骗取出口退税案件,重点查处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偷逃税案件。同时,选择资本交易项目、广告业、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等作为今年税收专项检查项目,选择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违法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发票和交通运输发票的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税务总局稽查局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同志及稽查局主要负责同志,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相关司局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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