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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镜----引以为戒(十五)

反光镜----引以为戒(十五)

从客户入手查出“应收票据”舞弊      
   
  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应收票据”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企业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登记明细账,并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明细信息。
  案例:税务稽查组检查一家销售建材的商品流通企业时,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大,而企业账面业务收入却较少,会计核算量也比较小。检查人员怀疑企业可能有账外经营的问题,可是在对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预收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进行了仔细检查后,却未见异常,这使检查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就在一筹莫展之际,检查人员突然发现账面上有两张应收票据,其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分别是在被检查年度的1月份和2月份登记,此后一直到了年底都没发生变化,这不符合账务处理的规则。于是检查人员向财务处长咨询,财务处长说是将这两张应收票据进行背书,用来进货了。如果是这样,财务上应作借“材料采购”,贷“应收票据”处理,并且还要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中及时登记背书转让的情况,可是所有这些,检查人员在企业的账上都没有看到。于是疑问出现在检查人员的脑海中:应收票据背书给哪家企业了呢?依照财务处长的话是给了一钢材供应商采购钢材。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检查人员认为有必要查明该企业与钢材供应商的结算情况,于是决定请钢材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予以协查。
  在对方税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检查人员终于查明了事实真相。原来,钢材供应商早已对用这两张应收票据购买的钢材进行了结算,可该企业却没有及时入账。同时还查明,从被检查年度的年初开始,该企业将10多张大额商业汇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钢材供应商采购钢材,却不在“应收票据备查簿”登记,而是将这些钢材销售给那些用现金购货且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客户,这样从采购到销售都无需在账面反映。检查组最后查明,该企业采用这种“瞒天过海”的方法实现销售收入达960万元,隐瞒营业利润近200万元,偷逃了相应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银行对企业之间的资金结算规定了多种灵活的方法,如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的使用等。但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企业进行舞弊提供了方便。对此,笔者提醒检查人员注意,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则无效,因此,如果企业账面记载的应收票据超过6个月没有兑现,就属于异常情形,一定要深入下去,追查问题的实质。还有些企业,将收到的应收票据直接背书转让且不入账,如有可能还会直接背书转让给第三方用于交易,第三方可能也不入账,再继续背书转让,这些企业均不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检查人员一定要追查到底。
  上述案例,当发现背书转让是为了采购钢材时,相当多的税务稽查人员往往就认为商品采购与税收无关,从而放弃了进一步的检查。众所周知,企业的舞弊多数都是为了追逐利益的最大化,而实现利益最大化所采用的最简单最快捷的方法就是侵蚀国家税收,所以,企业的舞弊多数都源于对国家税收的侵蚀,企业账面上的非正常现象也多数与税收舞弊有关。因此,检查人员不能轻易放弃企业账面上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形。另外,对企业发生的表面上虽与税收无关的异常情形决不能简单处置,必须在查明情况,并准确判断是否与税收有关后才能作出结论。如上述案例,在问题还没有暴露,或仅露出冰山一角时,检查人员不能简单处置,更不能轻言放弃,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为什么企业的应收票据长期挂账,背书转让应收票据采购的货物为何长期不入账,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等等。  
www.ctaxnews.com.cn 2008.10.06   刘志耕,谢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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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揭开“木材店里卖原煤”的真相      
      
   
  近日,江西省泰和县国税局查处了一起接受虚开专用发票的违法案件,某化工企业受到了补税、罚款10万余元的处罚。
  今年7月,泰和县国税局在对某化工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该公司2007年4月发生的一笔购买原煤业务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这笔业务所涉及的一份专用发票存在很多疑点,不仅发票注明的原煤单价、入库数量与企业仓库入库单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原煤销售单位竟然是“某市木材经销店”。
  带着疑问,稽查人员来到了开票方所在地进行外调。经查,稽查人员掌握了“某市木材经销店”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化工厂负责人在事实面前也不得不承认,原来为了保证厂内锅炉生产线的正常运转,他们与某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供煤协议,每月按实际用煤进行结算,企业也从未与“某市木材经销店”发生过业务往来。这份发票是某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按照4%的开票手续费从“某市木材经销店”购买的。
  该化工企业的行为属非善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追缴该化工企业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50440.84元,并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  
www.ctaxnews.com.cn 2008.10.10   龙璋,黄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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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厂做礼品酒不报税被查出      
   
  “怎么公司还有购进白酒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记录,购进它干什么,用到哪里去?”分析着某药品生产企业最近几个月的申报表,湖北省广水市国税局的税收管理员眉头紧锁。
  最近,他们对辖区一家小型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案头税收分析时发现,企业6月份购进白酒500公斤,申报抵扣进项税额871.8元。正是这一张小小的白酒发票引起了他们的高度警觉:企业不是已有好几年不生产药酒了,正常情况下,生产药品是不需要白酒的,还购进白酒干啥?究竟用到哪里去了?为解开这个疑问,税收管理员决定对企业财务负责人李某开展税务约谈。
  李某如约来到国税局接受税务约谈,听了税收管理员的提问后,李某进行了解释:厂里确实几年没有生产药酒,只是最近开发了一种新产品叫风湿灵,配方中需要白酒,所以购进白酒用于该产品的开发。
  在随后的现场检查中,税收管理员看到了生产成本账务记录,
  借:生产成本——风湿灵5128.2元;
  贷:辅助材料——白酒5128.2元。
  虽然账上说得通,但是税收管理员并没有就此放弃检查。他们进而对生产风湿灵领用其他的材料进行了分析。税务人员发现,企业其他各类材料累计耗用还不到3000元,白酒与其他材料耗用比例明显不匹配,于是他们决定到现场作进一步调查。
  税收管理员找到车间主任方某,开门见山地问生产风湿灵到底领用了多少白酒,并适时明知以法,晓知以理。在强大的政策压力下,方某道出了实情:公司确实最近开发一种叫风湿灵的新产品,但耗用白酒共50公斤,其他450公斤都被用作礼品酒制作,共制成礼品酒480公斤,已经按公司领导要求全部交给了销售部。
  税收管理员于是又马不停蹄地赶到销售部,并最终查清了销售部将这些药酒作为套装礼品酒赠送给了各经销商,没有作视同销售申报。
  鉴于此案已涉嫌偷税,税收管理员将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经查,企业共需补缴增值税5579.49元、消费税7044.11元。日前,该企业已将税款、滞纳金连同罚款上缴入库。  
www.ctaxnews.com.cn 2008.10.10   左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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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用途,企业将基建用钢计入了产品成本      
   
  最近,江苏省启东市国税局查结了一起将基建用钢材混淆于原材料——钢材中抵扣税款的偷税案件,查补增值税12.26万元。
  启东某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钢铁企业专用阀门的生产销售,产品适用税率17%。2008年4月,启东市国税局将年初确定的阀门制造行业作为今年的专项检查行业之一,确定启东某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为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
  稽查人员根据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案情决定调取账簿检查,在对该企业2006年~2007年期间的账簿检查中发现有如下疑点:一是该企业在2006年6月~2007年5月期间,取得较多的钢材发票开具名称均为钢材一批,而其他月份采购的钢材基本上都详细开具了货物名称及规格;二是在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情况下,该企业2006年6月~2007年5月期间耗用的钢材明显多于其他月份;三是根据启东市国税局组建的阀门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中物耗法的取数分析,发现该单位实际账面记载的废料收入占实际领用钢材的5%左右,而评估模型中废料产出率应在8%~10%之间。
  根据以上疑点,稽查人员推断该企业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可能将外购用于基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的钢材混淆于原材料钢材中,二是企业可能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三是企业可能隐瞒废料收入未申报。针对上述情况,稽查人员决定到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以便于发现线索和找出疑点的答案。
  稽查人员来到该企业,在企业行政主管人员的陪同下,参观了该企业两排标准厂房——生产车间,并对仓库、财务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查看。
  在与行政主管人员交谈的过程中,稽查人员得知该企业2006年5月开始修建新厂房,2007年5月新厂房封顶,同年7月落成,工程采取包清工形式,工程所用材料是企业老板一人自行采购的。
  在企业仓库查看时,稽查人员发现,仓库保管人员记载的实物账比较健全,每次材料的领用都详细地记载着领用人员和用途,在对2006年部分材料领用单存根中稽查人员发现了一份8毫米的圆钢领用单,用途是基建工程。针对稽查人员的提问,仓库保管员爽快地告诉稽查人员,2006年6月~2007年5月期间,估计从仓库保管员手中领用的线材、圆钢、彩钢等基建用钢材价值80多万元。
  至此,稽查人员心里有了底。他们把检查重点圈定在落实企业是否将外购用于基建工程的钢材混淆于原材料钢材中抵扣税款进行偷税上。但稽查人员意识到仅凭保管员一人的证词,相关证据链还不够稳定。因为一是该企业取得的原材料钢材发票中如何分清哪些钢材是用于基建的钢材,哪些是用于产品生产的钢材,比较困难。二是仓库保管员记载的仓库实物账虽然比较健全,但仓库明细账中发出的所有钢材(包括基建用钢材)全部记入了“车间”用的科目下,而对基建领用部分的钢材只有在领用单的存根中有记录,且领用单存根保存不完整。因此,稽查人员决定到钢材的销售企业获取相关信息,以便于对案件的取证有所突破。
  稽查人员统计出2006年6月~2007年5月期间,该企业进项发票中开具“货物一批”的发票共有13份,均来自于无锡的两个钢材贸易公司。在无锡税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稽查人员找到了位于无锡钢材专业市场的两家贸易公司。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成千上万份的发货清单中,稽查人员终于找到了想找的1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货清单。清单上明确的记录着“货物一批”的详细货物名称:分别为线材(规格6毫米、8毫米)、圆钢(8毫米~16毫米)、彩钢等。
  稽查人员在取得关键证据后,针对以下疑点与企业老板作了正面交锋:一是该企业所生产阀门用的钢材主要板材为主,所用圆钢规格也应在50毫米以上;二是该企业在2006年6月~2007年5月期间采购的钢材数量比正常生产期间异常;三是基建工程领用的钢材包括哪些钢材?针对上述三个问题,企业老板承认将用于基建的线材、圆钢、彩钢等钢材混淆于生产用钢材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全部偷税事实。  
www.ctaxnews.com.cn 2008.10.10   费新仕,王盖,范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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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行业评估指标查证企业账实差异     
     
  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省南通市某制丝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蚕茧为主要原料,主要产品为20/22D4A级白厂丝,生产设备系飞宇2000自动缫丝机,经营方式为制造加工。增值税、所得税均在国税征管,无产品出口业务。
  运用模型指标筛选评估对象
  根据缫丝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中的两个选案指标:增值税税负率、销售收入构成比率(2007年参数值分别为3.13%、12.93%),评估选案人员从征管信息系统中取得该公司2007年增值税税负0.47%,销售收入构成比率11.11%,两个指标值均低于参数值。为此,评估选案人员确定该企业为评估对象,主要评估2007年企业所得税、2007年1月~2008年3月增值税申报缴纳情况。
  根据评估模型中投入产出率(烘折、上干率、缫折)、吨丝耗电量、下脚料及副产品产出率(出丝率、条吐汰头兑丝率、出蛹率)、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费用率7个指标,评估人员对该公司账面上的相关数据进行了采集,通过计算对比,发现如下疑点:
  从该公司2007年各评估指标看,除出蛹率、吨丝耗煤量外,其他指标基本在参数范围内,理论上分析其增值税税负、主营业务成本也应该在参数范围内。但事实恰恰相反,从财务报表中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2007年存货期末比期初减少,可见存货不是其增值税税负偏低的影响因素。随后,评估人员将其2007年原材料蚕茧的收购价格、主产品白厂丝的销售价格与评估模型中相应的价格进行了比较。通过比较,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春茧收购价比模型参考值低2元、秋茧收购价比模型参考值高1.02元,导致原材料成本(假设购进原材料全部耗用、全部结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减少277025.78元,少抵扣进项税额41394.66元。白厂丝销售价格比模型参考值低约10元,导致主营业务少收入692457.6元,减少增值税117717.79元。由于收购价格、销售价格差异,导致其减少增值税76323.13元。按计算结果修正后推算增值税税负1.04%,低于模型参考值;主营业务成本率120.46%,高于模型参考值。
  通过初步分析,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2007年各数量指标基本在模型参数范围内,但价值指标在排除了种种可能影响因素外仍异常,可能是存货计价、成本结转存在问题。因为模型指标中投入产出率、吨丝耗电(煤)量、出丝率、兑丝率等指标是对存货进行的数量差异分析,税负率、成本率、利润率是对经营成果进行的价值差异分析,如果该公司在数量真实的情况下存货账面保留价值低,即多结转原材料耗用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则可能出现数量指标正常而价值指标不正常的现象,分析存货等因素对税负的影响就会不准确。同时评估年度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就会偏高。
  此外,在采集数据过程中,评估人员还发现该公司2007年1月(非收购季节)入库干茧366046.08元,无数量。经核对为自行填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购入。
  根据以上评估分析,评估人员将疑点集中到四个方面:
  1.企业2007年度增值税税负偏低、主营业务成本偏高,可能存在存货计价不实(账面数量真实保留价值偏低)多结转原材料及主营业务成本的现象;
  2.企业2007年1月入库干茧366046.08元,在非收购季节收购干茧,异常;
  3.2008年1月~3月缫折、吨丝耗能偏高,可能存在少入库白厂丝的现象;
  4.蚕蛹收入未全部入账。
  围绕评估疑点分别约谈说明
  针对上述问题,评估人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就上述疑点进行了说明:该公司煤炭耗用一般是估算,没有准确计量,导致吨丝耗煤量不准确;2007年原材料没有按照会计备案制度中加权平均计价,而是按庄口(指不同地区)结转,导致原材料耗用、产成品结转不准确(多结转);2007年1月非收购季节收购干茧,是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对蚕农补开的差价,所以入账时只有金额没有数量;2008年1月~3月缫折、吨丝耗电(煤)量偏高的原因是部分白厂丝已从仓库外发,而财务上未及时作账务处理;蛹子是固定销售给某客户,结算时间不固定,这部分收入入账不及时。
  在约谈中,评估人员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向其指出补开的蚕茧差价不符合收购发票使用规定(当场填开),不应该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作为成本列支。经过约谈,所有疑点基本得到验证,约谈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自查补税要求得到了评估人员的认可。
  评估结果处理
  企业自查补申报情况如下:
  1.增值税:2007年1月补开蚕茧差价366046.48元,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4696.6元;售煤渣11529.91元,少计销项税额1960.09元;2007年销售蚕蛹154.8吨,收入185805.18元,未及时计提销项税额24154.67元;2008年3月已发出白厂丝3.8444吨未及时作入库、销售处理,销售额640733.35元,应计销项税额108924.67元,2008年1月~3月销售蛹子17.14吨,未计收入20568.2元,销项税额2673.87元。合计补缴增值税192409.9元,并按规定缴纳了滞纳金。
  2.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庄口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711605.37元,补开以前年度差价材料成本366046.08元,预提未付设备租金295000元;出售蛹子收入185805.18元。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58457.03元,弥补亏损1558457.03元。
  企业自查补申报后,投入产出率中缫折2.58公斤,出丝率38.64%,条吐汰头兑丝率25.21%,出蛹率81%,吨丝耗电量2933千瓦时/吨,吨丝耗煤量14.062吨/吨,各指标基本接近评估模型参数值。
  从评估结果看,评估人员排查出的四个疑点逐一得以排除,相关指标在模型预警值范围内或逼近模型预警值,从而也进一步验证了缫丝业纳税评估模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案例由江苏省海安县国税局提供)  
www.ctaxnews.com.cn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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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签合同背后的秘密      
  
  “我们忘记密码了,你们有本事打开就打开吧。”
  前不久,在青岛市城阳区的一家房地产企业销售部,城阳国税局的两名税务人员正在试图打开该企业的销售月报表时,计算机提示:“文档设有密码,请输入密码”。税务人员询问企业销售人员密码时,得到了上述回答。
  那天早晨,青岛市城阳国税局税务检查科谷源盛科长与稽查员王安石,来到这家房地产企业销售大厅,税务人员在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和稽查通知书后,开始翻看账簿和报表。从账面上他们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他们合上账簿开始与企业销售人员攀谈起来,通过谈话他们了解到,该房地产项目虽然没有全部竣工,但因为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看房人和有意向购买房屋的人很多,预售情况比较好。在3个月的时间里,已预售房屋140套,账面预售收入12452万元。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两名税务人员对情况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建筑质量和居住配套条件等综合情况分析,该精装修房屋销售均价应该在每平方米7600元以上,而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换算成每平方米均价只有6000元左右,这与周围同一地段的精装修商品房相比较,房屋成交价格明显偏低。
  带着疑问,税务人员询问了企业销售人员和主管会计,但没有得到答案。税务人员来到施工现场,实地查看了毛坯房和精装修样板房,取得并掌握了部分合同及销控电脑资料。在查看该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税务人员惊奇地发现,企业合同上记录的交房标准为毛坯房,而从企业对外宣传的广告资料来看,该知名房地产企业销售的全部是精装修商品房。
  问题极有可能出在房屋销售合同的总房款里没有体现装修款!而此时,该房地产企业销售人员显示出急躁的情绪,她们不停地用语言或其他事项干扰税务人员,企图转移税务人员的注意力和视线。
  王安石,这位青岛市国税局最年轻的稽查能手,开始显示其过硬的查账基本功底。他从企业的电脑技术资料中进行分析取证,经过一系列搜索和查找,找到了一份关键性文件《房地产企业销售月报表》。当他点击此文件时,计算机提示:“文档设有密码,请输入密码。”王安石立即感觉这可能就是企业隐匿销售收入的核心秘密所在,于是他要求企业销售人员提供密码。一位年轻貌美的女会计,也是这台计算机的日常使用者,说出了本文开头的那句话。
  自己计算机中的文件,设置密码自己会不知道?女会计对抗税务检查的态度十分明显。只见王安石从随身携带公文包中拿出一个光盘,迅速地把它放在该计算机的光驱中,过了一会儿,计算机显示:“密码破解工具开始启动,数据恢复软件正在运行”。约10分钟后,一份《房地产企业销售月报表》清晰地显示出来。这时,那位房地产企业女会计脸色变得非常难看。随后的检查非常顺利,她主动承认并交代了该房地产企业将装修收入全部隐瞒的事实。
  原来,今年1月,该房地产企业高价聘请了一位税收筹划师。在该税收筹划师的指导下,企业成立了一家子公司某装饰装潢公司。该房地产项目的所有精装修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全部由新成立的装饰装潢公司负责对外发包,而房地产企业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对部分客户采取分签合同的办法,主合同销售收入用来报税,分合同装修费每户12万元~16万元被该房地产企业隐匿起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税务机关依法调增该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1847万元,补缴所得税152万元,该企业受到税务机关严重警告处理。税务机关依法给予其罚款等行政处罚。  
  www.ctaxnews.com.cn 2008.10.10   胡海啸,时文宜,张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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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变更经营地偷税网吧被处理      
   
  近日,广州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对黄埔区的娱乐场所进行检查。
  稽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广州市黄埔区一条街道上的某网吧名似曾相识,这个名字在另一条街道上好像也出现过。
  难道是店主进行了连锁经营?带着这样的疑问,稽查人员展开了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此网吧就是彼网吧。原来这家网吧的老板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5个月前,私自租房变更了营业地点,将原来的营业场所另行租给了他人。新场地的营业规模比原来的场地整整扩大了2倍,但店主纳税申报却还是按原来规模的营业额申报。经税务部门查实,该网吧隐瞒营业收入110多万元,偷税数额30多万元。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广州市地税局相关部门对该网吧进行补税并处予罚款和滞纳金的处理。
  鉴于该网吧已涉嫌犯罪,广州市地税局将该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www.ctaxnews.com.cn 2008.10.10   锦雯,成刚,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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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虚开发票罪,不法企业主获刑13年      
   
  在没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为他人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发票73份,涉及销售金额3993397.27元,销项税额678877.52元,并利用伪造海关完税凭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681546.16元。今年3月,江风意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1月,宿迁市国税局管理分局因怀疑江风意经营的商贸有限公司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有假,将该公司移交市国税局稽查局进行稽查。谁知该公司“做贼心虚”,国税局稽查局稽查人员刚开始对该企业进行调查,企业就突然搬离经营所在地,公司实际负责人江风意也销声匿迹了。
  面对一无纳税资料、二无法查找法定代表人、三无法查找企业所在地的“三无”情况,稽查人员决定从查找该企业在税务部门的申报资料开始,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稽查人员通过网上比对系统,对该企业取得的海关完税证一一进行了比对,结果发现全部异常。稽查人员分别到上海崇明海关、天津海关、文锦渡海关调查该企业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81316.44元的9份海关完税证,上述海关出具证明证实该企业取得的9份海关完税证均系伪造。至此,该企业偷税的事实成立。
  鉴于该公司偷税事实明显,又属走逃企业,无法找到涉案嫌疑人,宿迁市国税局稽查局迅速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通过排查,将犯罪嫌疑人江风意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江风意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他控制的公司先后购买假的海关完税证9份、抵扣进项税额681316.44元,在没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为他人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发票73份,销售金额3993397.27元,销项税额678877.52元。江风意交代,当其发现税务部门在找该企业了解涉税情况后,他便立即销毁了账簿资料,转移了用于开票申报的计算机等设备。
  宿迁市国税局稽查局经过外调取证,查实该企业虚开行为涉及江苏省内十几家企业,已抵扣发票57份,开票金额3993397.27元,税额678877.53元。  
www.ctaxnews.com.cn 2008.10.10   林勇,赵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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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个人所得税20余万房产商被判有期徒刑4年      
   
  近日,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偷税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程某因偷逃个人所得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偷税金额2倍罚金。
  被告人程某于2004年挂靠遵义县城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仁怀市中枢镇开发建设仁怀市金达花园项目。
  2006年2月,仁怀市地税局在对房地产业进行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金达花园项目在2004年11月~2005年12月期间均采取零申报的形式未申报预售房收入和应纳税款。
  经查证,金达花园项目2003年度~2006年度共隐匿销售售房收入738万元,程某偷逃个人所得税221347.30元。经仁怀市地税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认定,程某涉嫌偷税。仁怀市地税局决定将案件移送仁怀市公安局进入司法程序。仁怀市公安局于2006年8月正式立案侦查后移送起诉。前不久,仁怀市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作出公开判决,被告人程某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采用虚假的纳税申报或不申报的方式,不缴或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221347.3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42694.60元。  
www.ctaxnews.com.cn 2008.10.10   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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