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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残疾人找到“饭碗”

40万残疾人找到“饭碗”


  日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汤小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残疾人就业保障情况时说,2007年,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城镇新安排39.2万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的残疾人达到11.9万人,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1.5万人,个体就业和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残疾人15.8万人。
  据了解,2007年国务院发布《残疾人就业条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为落实这一条例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财税政策。其中,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在过去的政策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调整,给予残疾人就业更多的税收优惠。记者调查发现,该《通知》自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逐步像正常人一样,实现了自己的就业梦想。
  税收优惠力度加大,吸引众多企业做善事
  据了解,以往政策对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比例规定较高,安置的残疾人员必须占企业生产人员35%~50%或50%以上,才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而调整后的《通知》规定,企业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即可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以及享受工资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每一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按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达到每人每年3.5万元。
  这一调整无疑降低了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门槛。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某福利企业老总孙先生告诉记者,调整后的政策对实际安置残疾人员的比例由35%降低到25%,这一规定给他的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好处。原来他的企业安置残疾人职工比例一直占生产一线工人35%以上,2006年企业准备扩大经营规模增加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但是如果技术职工的数量增加,残疾职工不增加,35%的安置标准就很难达到,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向深层次发展。《通知》对这一标准的降低使企业的难题得到了解决。目前该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22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7.5%,残疾职工比例虽然降了,但是福利企业退税资格没有变,使企业充分享受了新政策带来的好处,技术创新能力也相应得到提高。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利银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是一个主要以残疾人劳动为主的企业。该公司总经理冯海明告诉记者,选矿厂已开办了5年,是利银公司专门为安置残疾人开办的。厂里共有15名职工,其中有10名残疾人。新的税收政策实行后,公司又从社会上新招了2名残疾人。冯海明介绍,以前的残疾人退税标准是按每人每年2.66万元计算,现在提高到每人每年3.31万元。今年前8个月公司已获得退税52万元,全年可能获退税154万元。
  冯海明说:“国家提高退税标准,直观地看是企业得到了好处,实际上残疾人能得到更大的好处。其实,国家没有税收优惠,我们也会聘用一些残疾人,就当是做点善事。现在有税收优惠,对企业是一个鼓励,我们做善事的积极性更高了。”
  与调整前的政策相比,《通知》带来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鼓励安置的残疾人范围扩大了,由过去的“四残”人员(盲、聋、哑、肢体残疾)扩大到“六残”人员,新增了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这样一来,一些以往很难就业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现在也有了就业机会。
  福建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福建省共有221.1万残疾人,其中精神残疾人16.3万人,智力残疾人19.1万人。该中心就业科科长兰新城告诉记者,当前就业市场整体上很严峻,用人单位的歧视以及残疾人自身的原因等,使得残疾人普遍存在就业难现象,而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就业更是难上加难,他们的就业率几乎为零。但在《通知》实施后福州市举办的一次残疾人招聘会上,一些原来对精神病残疾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企业,也开始考虑招聘一些精神残疾人当员工。在那次招聘会上,就有6名智力残疾人现场与招聘企业签订了用工合同。
  税收优惠力度的加大吸引了更多企业投入到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活动中。各省统计数据显示,《通知》实施一年来,企业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不断增长。比如,浙江省各类企业安置残疾职工人数2005年为82757人,2008年6月底达到84994人,增加了2237人,增长了2.7%;陕西省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265户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享受了增值税优惠政策,共安置残疾人7468人,而在《通知》实施之前,陕西省各类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员为7003名;吉林省自去年7月1日以来共新增9636名残疾人就业,569户招用残疾人的企业达到享受税收优惠规定的比例,享受残疾人税收优惠近5亿元;湖北省国税局最新的统计数据也显示,该省招收残疾人的企业也达到了746户,今年前7个月获得退税1.8亿元;福建省截至目前各企业共吸纳了12600多名残疾人就业,获得的增值税退税额达到4.61亿元。
  保障合法权益,残疾职工福利待遇提高
  《通知》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有几个前提条件,比如企业必须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签订1年(含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缴纳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必须通过银行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支付不低于所在县(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福建省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通知》的这些规定特别突出了对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政策实施一年多来的效果表明,企业残疾人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明显上升。福建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兰新城告诉记者,目前福建省残疾人职工的月工资普遍提高到1000元,高的甚至达到1800元,企业基本为他们提供了医疗和养老保险。而在去年以前,福建省残疾人职工的月收入一般为600元~800元。
  湖北省黄石市晨信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高科技企业,以生产光纤插芯为主业。尽管晨信公司是高科技企业,公司也安置了不少残疾人。目前,公司共有199名员工,其中有61名残疾人员工。晨信公司总经理叶苍竹说:“晨信公司生产车间里既有从国外引进的顶尖设备,也有一些手工劳动,残疾人也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今年公司已经缴了125.51万元增值税,按政策退了113.15万元。这对公司是一个极大的支持。”
  据了解,黄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520元,但晨信公司给残疾人员工开出的工资达到了每月1000元左右。“我们每月15日发工资,从来不拖欠。此外,还有伙食补贴、降温费等方面的福利。都是自己的员工,我们也不能另眼看待残疾人员工。”叶苍竹说。
  浙江省常山县东风轴承有限公司是一家安排残疾人劳动力较多的轴承企业,企业共有146名职工,其中残疾人就有43名。新的税收政策实行后,公司又从社会上新招了8名残疾人。公司总经理王东风介绍,公司主要从事轴承保持器加工生产,工序不太复杂,所以很适合残疾人来干。今年前8个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700多万元,向国家缴税37万元,已获退税18万元,还有一些退税正在办理之中。
  因为有税收扶持,所以该公司也尽量提高残疾人的待遇。该公司残疾职工宁懋增告诉记者:“我现在每月工资1600多元,公司还为我上了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如果不是国家的政策好,像我这样的残疾人,别说拿这么高的工资,恐怕连自食其力都困难,更别说购买什么保险了。”据浙江省民政部门统计,2005年浙江省福利企业共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8.17亿元,2007年达到10.82亿元,增长了32.47%;2005年残疾职工参保额2.42亿元,2007年底达到3.60亿元,增长了49%。
  吸纳残疾人就业,民营企业唱主角
  《通知》的规定与过去的政策相比还有一项重要调整,即放宽了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原政策规定,可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仅局限于民政福利企业,现在扩大到社会各类企业,不受企业类型和所有制性质限制。《通知》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表明,在吸纳残疾人就业的过程中,民营企业的参与越来越多,并开始唱起了主角。
  今年3月3日,由福建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举办的今年首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上,参与招聘的几十家单位中,民营企业占了绝大多数,前去应聘的300多名残疾人中,有80多人现场与福建苏宁电器有限公司、鹏辉制衣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达成了用工意向。福建省地税局的调查表明,《通知》实施一年来,在全省新增的12600名残疾人就业人数中,民营企业提供了约70%的岗位。
  陕西白象食品有限公司也是一家民营企业。该公司总人数670名,其中残疾人达210人,占全厂总人数的31%。该厂财务处经理徐学华介绍说,公司是陕西省最早享受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企业之一。“新政策让我们这样的民营企业也参与到服务残疾人的行列中,并且能够及时享受到增值税退税优惠,更加增强了办好企业、为更多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的信心。”
  该公司总经理郑万麟表示,根据新政策,企业虽然要为招用残疾人承担更多的成本和费用,如每年仅交纳各类保险费就将近80万元。但企业不仅获得了退税等直接效益,还收获了很多无形的效益—————关心和支持残疾人的行为扩大了企业的社会影响力。  
www.ctaxnews.com.cn 2008.09.08   费春霖,陈荣富,陈晓光,周建华,侯志勇,杨丽,田忠海,巫望群,孙志凯,郑松土,李慕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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