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推迟举行部分地区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再次推迟举行部分地区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2]第30号 2022-12-15
鉴于当前疫情发展仍处于较快时期,部分地区暂不具备考试组织实施条件。天津市、云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原定于2022年12月24日-25日举行的税务师职业资格延期考试,再次推迟举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