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会员
帮助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财税法规
»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目录的通知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布悬赏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目录的通知
ywb
版主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1
#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9-29 09:15
只看该作者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目录的通知
财建[2009]5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签订的《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明确规定,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其下乡资格。
现将尚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予以通报,此名单中的生产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销售的产品不再享受下乡补贴政策。
请遵照执行,并请尽快落实到乡镇财政部门。
附件:不再享受下乡补贴政策的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xls
http://www.gov.cn/gzdt/2009-09/28/content_1428367.htm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
本帖最后由 ywb 于 2009-9-29 09:17 编辑
]
UID
10
帖子
30494
精华
112
积分
45431
威望
45431 点
金钱
235418 RMB
贡献值
44987 点
好评度
413 点
阅读权限
100
性别
男
在线时间
1560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9-25
最后登录
2024-11-1
查看详细资料
TOP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鑫桥论坛
咨询区
财税法规
财税大家谈
党支部专区
大企业专区
美图区
文件区
回收站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个人空间管理
基本概况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