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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点部署2004年五项税收专项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重点部署2004年五项税收专项检查


    货物运输业专项检查
    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增值税缴纳情况专项检查
    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税收专项检查
    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
    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为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加强征管,堵塞漏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货物运输业、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增值税缴纳情况、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房地产行业和汽车市场等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主要对象为:开具交通运输货运发票的企业或单位、接受运输发票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销售企业。
    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主要针对以下内容:检查货物运输企业发票管理情况、货运车辆的管理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重点打击虚开或使用运输发票虚列成本的税收违法犯罪;检查利用虚假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或虚列成本的税收违法行为;检查增值税申报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行“票表”比对情况;检查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虚增购货成本、虚增进项税额和隐瞒销售收入等问题;检查房地产企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注重实效和认真总结,把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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