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的工资及社会保险如何帐务处理?
问:员工与我公司劳动仲裁,公司败诉,法院判决我司补交2006-2008年劳动保险及工资,帐务应怎样处理?
答:1、比如公司每月应补缴工资5000元,社保部分2000元,其中企业负担部分1500元。
(1)补缴的社会保险部分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1500
其他应收款(个人负担部分)500
贷:银行存款2000
(2)应补缴给个人的工资部分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等)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5000
(3)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5000
贷:其他应收款500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250(5000-500-2000)*15%-125=250)
银行存款4250
来源: 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