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怎么交增值税?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时间:2026-03-04
摘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问题内容:
2026年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怎么交增值税?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三条规定:
“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三)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海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海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02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