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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税收法治化的关键一步:我国增值税法平稳落地实施

迈向税收法治化的关键一步:我国增值税法平稳落地实施





来源:《中国税务》 作者:货物和劳务税司

时间:2026-01-12

摘要:增值税立法通过简并计税期间、取消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报告规定、统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等举措,有效简化了税制的复杂度,既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清晰稳定的依据,大幅减少了政策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和自由裁量空间,也降低了纳税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自1994年起正式开征的增值税历经三十余年实践探索,其法律级次完成了从暂行条例到税收法律的历史性跨越。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其立法进程牵动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不仅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进展,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

  01、立法进程:增值税制度从税制探索到法治定型

  我国增值税制度发展脉络清晰、立法基础坚实,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进程,采取渐进方式分阶段、分步骤稳妥向前推进,既借鉴国外增值税经验,又立足于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值税制度自1994年建立,经历了2009年转型改革、2012年—2016年营改增试点改革、2017年税率“四并三”、2018年—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等连年多项重大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既有效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又推进构建了现代增值税制度,为推进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立法计划,自2019年8月正式启动立法至今,国家税务总局配合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司法部、财政部围绕增值税立法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多次组织研讨、反复钻研打磨、实地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轮协商沟通等。增值税立法工作于2022年12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历经三次评估完善,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增值税法,并确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法律实施预留了一年的制度衔接与征管准备时间。

  为保障增值税法有效施行、增强税制的可操作性,财政部、税务总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共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8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1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草案)》。这一立法进程充分体现了“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确保税制平稳过渡。

  随着增值税法的制定出台,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标志着我国税收立法再进一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大进展。

  02、立法意义: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实践

  增值税立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其优化了现行税制框架和征管模式,保持了增值税制度持续稳定。

  坚持政治引领,践行法治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法律形式将增值税的各个税制要素固定下来,在实现税制平移的同时提高税法层级,进一步增强税制权威性、规范性、确定性,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增值税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定位,对于保持税收中性原则、增强税收执法刚性、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巩固改革成果,稳定市场预期。将过去32年特别是营改增试点以来的关键改革成果予以确认,对增值税制度本身进行了优化升级,稳定税收政策预期,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使其体系更加完备、科学,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比如,根据近年来以降税率为主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增值税留抵退税改革等情况,将现行税率结构、留抵退税制度等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予以巩固。

  完善制度规定,适应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增值税立法契机,对部分概念表述、制度安排进行改进优化、迭代更新,并将财税文件及税收征管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至法规层面,既健全完善增值税税制,也进一步适应市场发展变化和征管操作实际,为深入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比如,明确增值税“价外税”属性、完善征税范围判定规则、简化视同应税交易情形、整合兼营与混合销售规定等,进一步发挥增值税中性作用,适应新经济、新业态模式发展。

  提高征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增值税立法通过简并计税期间、取消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报告规定、统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等举措,有效简化了税制的复杂度,既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清晰稳定的依据,大幅减少了政策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和自由裁量空间,也降低了纳税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比如,取消1日、3日和5日三个计税期间,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税务机关征管成本。

  03、实施路径:奋力谱写增值税良法善治新篇章

  增值税法实施是对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全面检验,事关全局、影响重大。税务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前谋划、加力推进,全力确保这一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税制改革平稳落地、行稳致远,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坚实的税务力量。

  落实法定原则,完善制度体系。坚持“法治公平就是最优的营商环境、最好的税收支持”这一理念,认真落实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持续开展研究清理增值税政策和征管文件、评估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等工作,不断健全增值税制度体系,坚持促进守法、查处违法和规范执法一体推进,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强化技术支撑,深化数据赋能。增值税法的实施,对信息化建设等以数治税能力提出了法定要求。税务部门顺应数字化发展大势,深入推进智慧税务、“强基工程”建设,根据税法条款、申报表单、计税规则等调整内容,加快升级金税四期等核心信息系统,确保全面契合税法新规定,为网上申报、数据比对、发票开具、退税办理等功能顺畅衔接筑牢“数据底座”。

  聚焦落地见效,提升服务效能。增值税法顺利实施,离不开纳税人的理解、支持与遵从。税务部门坚持将宣传辅导与优化服务贯穿于增值税法实施全过程,依托税收大数据深化拓展“政策找人”,将面向全社会的普及性宣传与面向重点企业的精细化辅导相结合,通过权威解读、案例说明、在线问答等多种形式,确保纳税人及基层税务人员准确理解立法精神、掌握核心要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深化部门协同,汇聚共治合力。增值税法明确要求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为深化税收协同共治提供了法律支撑。税务部门以此为契机,既统筹内部资源,也凝聚外部力量,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提升数据共享共治和业务协同应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形成推进税制改革的强大合力。

  历史昭示未来,征程未有穷期。税务部门切实扛牢职责使命,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力确保增值税法落地生根、见行见效。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增值税制度将持续完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税务力量。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2026年1月12日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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