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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机关提醒纳税人:谨防取得虚假“四小票”

国税机关提醒纳税人:谨防取得虚假“四小票”

  
   江苏国税网讯  近年来,增值税专用发票监管力度日益加大,违法分子利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货运发票等“四小票”偷税的行为有抬头趋势。近日,沿江区国税局也查处了利用虚假“四小票”偷税的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近400万元。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全市国税机关的密切关注,对所查处定案的案件,加大了惩治力度。

   在此,国税机关郑重提醒纳税人,取得“四小票”抵扣税款时一定要多加小心:首先,要保证有真实的业务发生;其次,在支付费用时少用现金,尽量通过银行汇款;再次,对金额较大的业务,最好派人到对方核实情况,避免采用邮寄的方式取得发票。

  作者:葛诗海 胡学庆 陈晓蕾 作者单位:沿江区国税局  













www.jsgs.gov.cn    2006年09月07日 22:47:29  编辑:金冈  来源: 江苏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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