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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6-7-28 17:20 只看该作者
编造名册逃个税 补税又罚款
近日,河南省登封市地税局稽查分局查处了一起利用办理假临时用工手续来逃避个人所得税的案件
7月8日,登封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该市某公司下属劳务公司承包经营者王某和李某2005年取得公司兑现的承包经营利润后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接到电话后,稽查局经过研究,决定派小王和小吴两名稽查人员前去办理此案。
经查,被举报人王某2005年的工资收入为6000元,2005年12月公司一次性兑现承包经营利润3500元;被举报人李某2005年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2005年12月公司一次性兑现承包经营利润3800元。从账面上看两人没有偷税嫌疑,但为什么会出现匿名举报呢?他们是不是采用分解收入的手段偷逃税款了呢?小王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于是,小王和小吴让公司出示了2005年的职工工资花名册。通过对工资明细表逐月检查,稽查人员发现自2005年6月起,劳务公司增加了6名临时工。稽查人员调阅了公司用人合同,并要求核对身份证明,公司财务人员很快提供出6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稽查人员核对用工登记表发现,6人的姓名、年龄、相貌完全吻合,从中看不出任何问题。
细心的小王觉得公司增添的6名临时工或许有问题,于是就按身份证上的信息暗暗地记下了其中一个叫张某的人的住址,然后告辞。
两名稽查人员出了公司大门立即按记下的地址找到了张某。经过询问,原来张某和王某是表兄弟关系。张某说,自己从来就没在王某的劳务公司上过班。
掌握这一线索后,两名稽查人员再次回到了劳务公司,要求公司把这6名临时工本人叫来对证。王某、李某一听说要见职工本人,立即显得有些惊慌。李某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他们6个人自今年1月就不在这里上班了。”“别再编了。”小王把刚刚调查过的情况给他们讲了一遍。
王某眼看纸里包不住火,只得道出了实情。原来,为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王某和李某合计后,就分别找来自己的表兄、表妹共6个人来充当公司的临时工,并一一为他们办理了假劳动用工合同。从去年6月~12月,王某冒用其中4人的名字共兑现承包收入18400元,李某冒用其中2人的名字共领取承包经营所得9500元。
至此,案情真相大白。王某和李某两名承包者采用办理假临时工手续的办法,分次领取承包经营收入,属偷税行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登封市地税局稽查分局依法对王某和李某分别作出税务处理:王某和李某分别补缴税款2410元和620元,同时对两人处以所偷税款3倍的罚款。
www.ctaxnews.com.cn 2006.07.21 张振卿,周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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