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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曝光8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连带下游企业一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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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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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曝光8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连带下游企业一起处理
来源:税 屋综合 作者:税 屋综合
时间:2025-11-28
摘要:涉税中介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纽带,其执业合规性直接影响税收征管质效。唯有刚性约束,持续强化全链条监管,完善信用评价与惩戒机制,才能引导涉税中介回归“合法执业、专业服务”本源。
11月28日,上海、福建、江西、贵州、大连、深圳、天津、湖南等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集中曝光8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这是今年以来税务部门第三次针对涉税中介领域违法行径开展集中曝光。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认为,曝光与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规范行业生态的必要手段。涉税中介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纽带,其执业合规性直接影响税收征管质效。唯有刚性约束,持续强化全链条监管,完善信用评价与惩戒机制,才能引导涉税中介回归“合法执业、专业服务”本源。以法治利剑规范涉税中介执业边界,这既是维护税收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护航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关键举措。
此次曝光的案件中,涉税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五大类型:部分中介主动为企业介绍虚开发票,帮助下游企业抵扣税款、虚增成本少缴税款;有的摒弃职业操守,设计违法税收策划方案,协助被代理企业多列成本偷逃税款;还有中介通过违规操作将网络灵活用工人员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帮助个人少缴个税;部分中介以自身名义为掩护,利用员工或亲属身份注册大量空壳企业,形成团伙对外虚开发票;更有甚者与税务人员相互勾结,通过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发票牟取非法利益。
从具体案件来看,上海账一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成立4户空壳企业,为代理企业虚构服务业务开具发票,帮助其税前扣除1800余万元,导致少缴税款484.39万元,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福州金汇鑫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配合企业骗取出口退税1129.14万元,被处以骗税金额0.5倍罚款;涟源市娄涟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勾结税务人员,注册29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2.6亿元,相关涉案人员被没收违法所得并面临刑事诉讼;江西旺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违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代开发票、申报纳税等操作,帮助网络灵活用工平台就业人员在平台所在地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违规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被处以纳税人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110.40万元的处罚等。
与案件相关联的企业也受到税务部门处理。比如,接受涟源市娄涟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注册29家空壳公司开出发票的武汉睿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税务部门依法立案检查;税务部门也对接受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凤梅操控49户空壳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下游受票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陈志刚认为,这些“黑中介”利用专业优势触碰法律底线,既严重损害了行业信誉,也给被代理的中小企业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还损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涉税中介违法执业的法律责任,其中第九十三条针对由纳税人自己申报办税,涉税中介为纳税人非法提供发票、虚假证明等便利导致税款流失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税款1倍以下罚款的惩戒措施。第九十八条则聚焦由涉税中介为纳税人代理申报办税等业务,因涉税中介违规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情形,明确了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明确涉税专业服务八大类范围,建立以实名制为基础的“信用 +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动态信用积分、信用码管理等手段强化全链条监管。同时,《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等文件从职业操守层面划定行为红线,形成“法律约束+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的三重保障。
“随着‘以数治税’征管模式的不断成熟,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实现风险精准识别,涉税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已无所遁形。”葛玉御表示,常态化严监管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涉税中介唯有坚守合规底线,才能实现长远发展。
来源:经济观察报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供参考、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
杜涛
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和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审计、环保、基建以及PPP等方向。线索请联系:
dutao@eeo.com.cn
。
详细报道【点击蓝色标题】——
税务部门再次曝光8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时间:2025-11-28
11月28日,上海、福建、江西、贵州、大连、深圳、天津、湖南等多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8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上海账一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操控空壳企业实施违法策划导致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上海账一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在为上海绎恺科技服务中心提供涉税服务时,获悉其开展的某项业务未获取相关发票,随即成立4户空壳的个人独资企业,虚构服务业务并向该科技公司开具发票,帮助其将1800余万元服务费进行税前扣除,从中获利共计18.90万元,导致少缴税款484.39万元。2025年9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对上海账一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90万元,并处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242.1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对其涉及虚开的相关线索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上海绎恺科技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处罚。
二、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福州金汇鑫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帮助其代理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3年至2024年,福州金汇鑫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龙、实际控制人赖昌锻在明知福州柯坤贸易有限公司从事骗税活动,且未提供发票、出口企业购销合同、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等材料的情况下,仍为该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申报纳税等涉税服务,配合申请退税,帮助其骗取出口退税1129.14万元。2025年9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对福州金汇鑫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作出处以其代理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款0.5倍罚款共计564.57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福州柯坤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罚。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江西旺桐科技有限公司帮助灵活用工人员违规转换收入性质造成其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江西旺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违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代开发票、申报纳税等操作,帮助网络灵活用工平台就业人员在平台所在地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违规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造成23名灵活就业人员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220.80万元。2025年9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江西旺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纳税人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110.40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案件涉及的少缴税款人员已由相关地区税务部门另案查处。
四、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贵州理得清财务有限公司介绍虚开发票造成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20年,贵州理得清财务有限公司为安顺润亨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涉税业务代理服务期间,了解到该公司存在大量“富余票”,让其在无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向理得清公司实际控制的下游受票企业贵州华泰宁安工程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1份,涉及金额合计937.40万元,贵州华泰宁安工程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违规抵扣进项税额并骗取留抵退税,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10.04万元。2025年7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贵州理得清财务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下游受票企业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55.02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对下游受票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目前,公安部门正对安顺润亨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进一步侦办。
五、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大连市澎源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介绍虚开发票造成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4年,大连市澎源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敏在为4户企业提供涉税服务过程中,向企业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6份,涉及金额合计2736.04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4份,涉及金额合计100.63万元,造成上述4户企业少缴税款共计349.53万元。2025年8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大连市澎源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处以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174.76万元的处罚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对下游受票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目前,涉案的虚开团伙已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六、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深圳市财智恒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和发票导致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1年,深圳市财智恒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为深圳市鼎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涉税服务时,主动提出可通过虚列成本等方式来降低税负的违规税务策划方案,以非法提供银行账户等方式,帮助其获得其他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2份,涉及金额合计4792.11万元,导致少缴税款合计1186.90万元,并从中获利共计84.08万元。2025年6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对深圳市财智恒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4.08万元,并处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593.4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深圳市鼎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涉税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褚斌,以及虚开发票企业实际控制人颜军采取强制措施,近期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七、天津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凤梅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经查,2016年至2024年,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凤梅操控49户空壳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643份,涉及金额合计1.6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2331份,涉及金额合计1.3亿元。2025年8月,税务部门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凤梅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对下游受票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目前,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八、湖南省娄底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及其实际控制人勾结税务人员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涟源市娄涟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久华等七人勾结涟源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唐向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涟源市注册成立29家空壳公司,向武汉睿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4份,涉及金额合计2.6亿元。2025年9月,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谢久华等7名涉案人员,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54.82万元的决定,并依法对唐向成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税务部门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涟源市娄涟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谢久华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武汉睿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立案检查。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是依法治税的重要专业力量,应带头遵法守法、恪守诚信原则,以专业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合规涉税服务,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广大经营主体要谨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警惕非法代理损害自身权益。税务部门将持续支持和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展,依法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税务人员与不法中介内外勾结、通同作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相关评论——
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好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的桥梁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时间:2025-11-28
11月28日,上海、福建、江西、贵州、大连、深圳、天津、湖南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8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这也是今年税务部门第三次集中曝光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这些“黑中介”不仅触碰了法律红线,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也损害了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持续公布的案件也警示,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摒弃短期逐利思维,坚守法律底线,依法依规开展执业,当好依法合规经营的桥梁,而不是违规经营的推手。
“黑中介”违规执业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作为连接税务机关与经营主体的专业力量,在帮助经营主体依法处理涉税业务、助力合规经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少数“黑中介”及从业人员背离行业初心和职业操守,不是把精力聚焦在提升专业服务质效、合规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上,而是剑走偏锋,将心思用在钻研违法违规伎俩上。
此次通报案件中涉案的涉税中介,有的介绍企业虚开发票,下游企业利用这些虚开的发票抵扣税款、虚增成本,进而实现少缴税款的非法目的;有的摒弃职业操守,主动实施违法税收策划,帮助被代理企业多列成本偷逃税款;有的帮助大量网络平台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所在地登记为个体工商户,通过将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手段,从而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有的以涉税中介为掩护,利用员工或亲属身份注册大量空壳企业,形成团伙对外虚开发票;有的与税务干部勾结,注册大量空壳公司虚开发票,牟取利益……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陈志刚指出,这些“黑中介”利用专业优势触碰法律底线,既严重损害了行业信誉,也给被代理的中小企业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还损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明显加大了对涉税中介违法案件查处的曝光力度,形成了持续震慑。这些案件既揭开了涉税“黑中介”的违法套路,更彰显了税务部门依法治税、从严治税,维护税收公平的坚定决心。
同时,陈志刚指出,此次对1起不法中介勾结税务干部实施虚开发票违法案件进行曝光,表明了税务部门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坚持“刀刃向内”、双向发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税贯通互促的明确态度。
法律法规为涉税中介划定执业红线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对于涉税中介的执业行为有较为明确且清晰的规定,为其合规执业划定了刚性边界、提供了具体遵循。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直接明确了涉税中介违法执业的法律责任,其中第九十三条针对由纳税人自己申报办税,涉税中介为纳税人非法提供发票、虚假证明等便利导致税款流失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税款1倍以下罚款的惩戒措施。第九十八条则聚焦由涉税中介为纳税人代理申报办税等业务,因涉税中介违规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情形,明确了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责任,从惩戒层面筑牢执业底线。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外,在2025年3月出台,5月1日起实施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作为部门规章,明确了涉税专业服务的八大类范围,涵盖纳税申报代办、专业税务顾问、涉税鉴证等核心业务,同时建立以实名制为基础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该办法不仅规定了动态信用积分、信用码管理等监管措施,更实现了管理与服务并重,通过简化信息报送、建立沟通机制等措施,为合规涉税中介发展提供便利。同时,《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与税务人员交往行为规定(试行)》等也从职业操守层面细化了行为规范。”施正文补充道。
施正文指出,在通报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税务部门在查处案件时,同步采取扣减信用积分、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列入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惩戒措施,有利于持续规范涉税中介执业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既明确了涉税中介‘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行为清单,也健全了‘怎么管、如何罚’的监管机制,既为涉税中介规范执业提供了清晰指引,也为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筑牢了制度屏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表示。
葛玉御认为,曝光与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规范行业生态的必要手段。涉税中介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纽带,其执业合规性直接影响税收征管质效。唯有刚性约束,持续强化全链条监管,完善信用评价与惩戒机制,才能引导涉税中介回归“合法执业、专业服务”本源。以法治利剑规范涉税中介执业边界,这既是维护税收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护航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关键举措。
涉税中介应强化合规经营的责任担当
涉税中介是涉税专业服务的提供者,不仅要依法依规执业,更要坚持底线思维,守法诚信经营。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天津市税务学会理事李冬妍认为,涉税中介应主动强化合规经营的责任担当,将合规理念深植于业务全流程、贯穿于发展各环节。不仅要将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作为执业的底线准则,更要将合规经营视为立身之本、发展之基,坚守职业初心。
李冬妍指出,涉税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严守法律底线,走合规正道,营造崇尚专业、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唯有以专业优质服务为基石、以诚信合规经营为准则,才能行稳致远,赢得社会的尊重与信任。
贵州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楚文海补充道,涉税中介连接着数量庞大、希望得到专业指导的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亟需税务顾问专业帮助,他们需要的不是“走钢丝”的冒险,而是在合规框架内谋求长远健康发展的“安全通道”。对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而言,在选择涉税服务时务必核查机构资质,警惕“节税秘笈”“避税计划”等违法陷阱,通过合法合规的专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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